互动论坛      您还没有登录 或 注册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上稿统计| 专项活动情况统计 |
您现在的位置:湖南法治>> 邵阳>> 双清>>正文内容

双清区开展第七届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实施方案

2008-09-26 15:33:39 来源:
 
各乡镇办、区直相关单位: 根据中共邵阳市委宣传部、邵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邵阳市教育厅、邵阳市司法局、共青团邵阳市委、邵阳市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08年全市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精神,为增强青少年法制观念,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我区决定于9月22日至28日举行全区第七届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为搞好今年的宣传教育周活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双清区第七届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由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协调,日常工作由区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 二、活动主题及总体要求 活动主题:“积极预防减少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总体要求:各乡镇办、区直各单位要在往届宣传周活动已有经验的基础上,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自身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着力培养青少年学法守法意识和权利义务意识,不断提高青少年法律素养,积极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 三、具体安排 (一)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各乡镇办要通过开展法制主题班队会、案例剖析、法制讲座、图片展览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吸引青少年学生主动参与普法教育活动。在大力宣传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法等与青少年健康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青少年的爱国意识、公民意识、守法意识、权利义务意、我自我保护意识,引导他们做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二)加强法制副校长工作。在宣传教育周期间,各法制副校长、校外法制辅导员要为学生上一堂内容丰富、主题突出的法制教育课。法制副校长、校外法制辅导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协助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积极参与、指导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及依法治校工作。 (三)充分利用青少年教育基地开展实践性的法制宣传教育。要组织青少年到我区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区参观学习,现身说法 (四)要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力量关心和支持青少年法制教育。各乡镇办要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实现法制教育的延伸和拓展。 (五)要充分发挥墙报、板报、挂图、标语、横幅等传统阵地的作用、各乡镇办要形成持久、有力的法制宣传声势,开展形象生动、能够吸引广大青少年参加的普法教育活动,并对侵害青少年权益的违法现象和违法行为进行揭露和批评,营造良好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青少年法制教育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各级党委、政府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要分析研究本地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情况和问题,加大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支持力度和投入力度,不断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乡镇办办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及时报送总结。 (二)要加强协调联动,实现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整体效应。宣传部门要协调、指导新闻媒体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舆论宣传;综治机构组织要开展清理整顿校园周边环境的专项行动,协调政法部门加大对“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打击力度,净化青少年的成长环境;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各类学校制定法制教育计划和实施方案,在经费投入、课程改革、师资培训、措施制度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共青团组织要积极开展青少年维权、创建“青年文明社区”等活动,依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探索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特点、规律及发展要求,创新工作理念和方法;要加强组织协调,周密部署安排,加大督促检查落实,统一部署安排,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邵阳市双清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 2008年9月20日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观后心情
感动 同情 无聊 愤怒 搞笑 难过 高兴 飘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