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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一保险员涉嫌职务侵占保险理赔款被批捕

2010-09-01 16:37:48 来源: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检察院
 

  近日,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检察院对桃源县公安局以涉嫌职务侵占罪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杜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犯罪嫌疑人杜某原是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桃源营销部合同员工。侦查机关认定,2010年4月初,犯罪嫌疑人杜某在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公司桃源营销部任保险理赔员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趁客户刘某办理理赔之机,复印被保险人刘某的的身份证,以刘某的名义在中国工商银行桃源县漳江北路分理处办理牡丹卡一张,采取调换保险人提供的银行帐号的手段,将119700余元的理赔款据为已有。犯罪嫌疑人杜某分60多次将该款取出,全部用于赌博和还债,挥霍一空。
  
  经桃源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审查,公安机关认定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犯罪嫌疑人杜某无视国家法律,利用担任保险理赔员的职务之便,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职务侵占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之规定,遂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杜某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作者单位: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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