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中小学昨起开学三部门联合督查教育收费
我市中小学2010—2011学年度第一学期昨起开学报道。为切实维护中小学教育收费秩序和中小学校学生的合法权益,记者看到各学校在校内显眼处张贴了由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结合我市实际所制定的收费标准表。
今年我市教育收费含应缴部分和服务性收费,其中服务性收费由学生自愿选择,含住宿费、伙食费和校服费。应缴部分收费:一年级54元,二年级 54.5元,三年级87元,四年级79元,五年级97元,六年级96元。初一203元,初二174元,初三176元。高中部分按农村、城镇、省重点三种类型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分别为高一855元、 1105元、1305元;高二理科823.5元、1073.5元、1273.5元,文科860.5元、1110.5元、1310.5元;高三文理科收费标准相同638.5元、888.5元、1088.5元。
市物价局表示,三部门会认真督促辖区内各中小学校和有关单位执行教育收费各项政策,及时接受学生和群众关于教育乱收费问题举报和投诉,严肃查处中小学各种教育乱收费现象,尤其要查处违背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向学生收取教辅资料费用和学校出面收取学生保险费用等变相收费的行为。
上一篇:我市将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让百姓吃得放心[ 09-01 ]下一篇:“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花落衡阳[ 09-01 ]
- 热点文章
-
Copyright © 2003-2010 hnfz.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湖南法治 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湖南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5号。 联系电话:0731-4586444,4586020 E_Mail:hnfz2003@163.com
本网首席法律顾问:黄辉明 湘ICP备05002754号
主办单位:湖南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5号。 联系电话:0731-4586444,4586020 E_Mail:hnfz2003@163.com
本网首席法律顾问:黄辉明 湘ICP备0500275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