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全县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祁治县[2007]2号 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全县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 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今年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经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今年5月组织开展第六届全县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第六届全县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的主题是:“法律知识进农村,依法办事促和谐”。各乡镇、各部门要紧扣主题,以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集中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和与农村和谐稳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着力增强农村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提高村民自治组织依法自治的能力和水平,保障和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宣传内容和部门职责 这次农村法制月活动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组织实施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重点是宣传普及宪法和物权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司法行政部门要负责《宪法》和《物权法》的宣传,宪法要重点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内容,进一步增强农民群众的宪法意识,树立和维护宪法权威;物权法要重点宣传相邻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内容,引导农民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保护个人的合法财产,自觉履行对于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义务;民政部门要负责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婚姻法》的宣传;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要重点宣传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内容,扩大基层民主,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发挥村民自治的功能,巩固农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婚姻法要重点宣传男女平等、婚姻自由,更好地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经营管理部门要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要重点宣传合作社的设立和登记、成员、扶持政策等内容,促进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序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公安部门要负责《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宣传,治安管理处罚法要重点宣传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和处罚等内容,进一步增强农民群众的遵纪守法观念和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意识,切实维护农村社会治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重点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农产品生产等内容,引导农民科学、规范地组织生产,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农产品质量更高的要求;畜牧水产部门要负责《动物防疫法》的宣传,动物防疫法要重点宣传动物疫病的预防、动物疫病的控制和扑灭等内容,防止动物疫病传染蔓延,促进养殖业发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信访部门要负责《信访条例》的宣传,信访条例要重点宣传信访渠道、信访事项的提出等内容,引导农民理性上访、依法维权。宣传部门要协调广播电视、报社等单位搞好这次全县农村法制月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负责这次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工作。乡镇党委要具体组织本乡镇有关部门开展好法律服务、法律咨询和法律送法下乡活动,同时要结合各地实际,深入开展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为内容的专题性法制宣传教育,如针对占地、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山林水源争议等民间纠纷和群体性上访事件,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为农村和谐稳定服务。 三、主要活动与时间安排 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的时间为一个月,即2007年5月初至5月底止。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和联系村(社区)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1、县直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邹爱民同志在全省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月电视电话会后的安排,要将本部门涉及的与农村村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条文或辅导资料打印不少于二千份,并各出动一台法制宣传车组织大规模的免费送法下乡活动。 2、县直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都要在5月中旬,在村民比较集中的乡村圩日举办大型的法律服务、法律咨询和送法下乡活动。 3、活动期间,各乡镇要免费发放农民普法简明读本和各种法制宣传资料,要出动宣传车到乡镇村组进行巡回宣传,还要组织一次乡镇村干部法制培训或法制讲座。 4、各乡镇村要充分利用墙报、黑板报对群众进行法制宣传,已有墙报、黑板报的村组要及时更换宣传内容,没有建起墙报、黑板报的村要及时建立。 5、要充分发挥现代传媒的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法制宣传月活动期间,要求县电视台、乡镇电视插转台每晚必须播放一些法律条文、或法制讲座、或一个以案释法等内容。每周二、五晚上还必须开设农民法律知识讲座。周一、四晚上必须播放由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赠送的《农村普法系列读物》DVD光碟,并组织农民观看,让农民在娱乐中学到法律知识。 6、要整合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队伍。要充分发挥农村人民调解员、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身在农村、熟悉农村的优势,采取与村(组)“一帮一”定点联系、对口服务的方式,针对农村现状和农民实际要求,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要发挥农村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威信高、影响大和回乡知识青年、复员退伍军人热情高、知识新的作用,把他们作为“法律明白人”的重要培养对象,以此推动村级兼职法制宣传骨干队伍的建设。 四、具体要求 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长期任务,是事关在新的社会条件下教育培训新型农民、有效动员和组织群众的公益事业,是“三农”工作不可或缺的基础工作。持续不断地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有利于推动农村“三个文明”建设,促进农村各项事业的健康、协调发展;有利于化解农村各种矛盾纠纷,预防和减少农村违法犯罪,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优化农村经济环境;有利于引导农村广大干部群众统一思想、凝聚力量,自觉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各乡镇党委、政府要认真担负起组织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责任,真正把这一工作纳入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大经费投入,切实创造各种必要条件,促进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公共设施的建设,保障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各项活动顺利、有效地开展。 县直各有关单位、乡镇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的具体领导,确定本乡镇本部门开展这一活动的总体任务和方案,明确各部门工作责任,统筹安排工作步骤、人员力量和经费保障。县乡镇依法治理办事机构要切实承担起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工作,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克服形式主义和消极作为的思想倾向,增强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精心策划、注重落实,使宣传教育活动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并做到有声势、有内涵、有实效。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的组织协调下,相互密切配合,积极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的各项工作。党委宣传部门要组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报道活动,为宣传教育月活动营造舆论氛围。宣传、农办、公安、民政、农业、畜牧、经管、司法行政、质量技术监督、信访、法制等部门,要结合部门职能,积极印发法制宣传资料、组织和参与送法下乡、宣传培训等具体活动。 为了促进第六届全省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的开展,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5月组织县直有关部门派员赴各乡镇指导和检查工作。各乡镇、各部门也要深入基层进行指导和督促,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各乡镇、各部门要将各自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的活动方案和工作情况于5月25日前报送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祁东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 2007年4月29日 主题词:普法 农村 宣传 通知 抄 送:市依治办 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正副组长 县委办 政府办 政法委 发:县委宣传部、农办、法制办、农业局、畜牧局、经管局 、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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