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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各乡镇、街道集中组织法制专题讲座的通知

2008-12-19 15:33:39 来源:
 
东依治办[2007]11号 关于在全县各乡镇、街道集中组织 法制专题讲座的通知 各乡镇司法所: 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培育社会主义新型农民是“五五”普法的一个重要内容,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举办乡镇街道法制专题讲座是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的重要途径。为搞好此项工作,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各乡镇、街道集中组织开展法制专题讲座活动。现就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法制专题讲座的组织实施 1、由司法所牵头组织街道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成员落实好讲座的场地、授课人员及教案资料。 2、专题讲座的参加人员:街道居委会居民和本乡镇辖区内的村民。 3、专题讲座的次数:一年内组织不少于4次专题法制讲座活动。 二、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司法所要向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就此项工作作专题汇报,要争取他们的高度重视,并在人力、物力、财力和场地上作很大的支持。 2、确保效果。各司法所是此项工作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单位,要确实做好人员的组织、场地的准备、授课人员的联系与衔接、授课内容和教案等准备工作。必要时可与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请相关法律的专业人士讲授,确保此项工作抓出实效。 3、不能借讲座的名义收取任何费用。 衡东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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