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七届全省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中共衡东县委宣传部 衡东县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 衡东县公安局 衡东县民政局 衡东县农业局 衡东县畜牧水产局 衡东县经营管理局 衡东县信访局 衡东县司法局 衡东县国土资源管理局 衡东县矿产资源税费集中征收办公室 衡东县依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东依治[2008]02号 关于组织开展第七届全省农村法制 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有关单位: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出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为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批准,决定在今年5月组织开展第七届全省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第七届全省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的主题是“法制宣传进农村,依法维权保稳定”。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紧扣主题,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适应农村干部群众对法律知识包括法律服务的现实需求,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学法用法。通过深入开展以“一学三讲”为主要内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树立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观念;进一步增强乡镇干部和村支“两委”干部的法律素质,提高依法办事、民主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改善农村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增强农民工的法制观念,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提高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为保障和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奠定良好法治基础。 二、宣传内容 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的有关精神和全省“五五”普法规划,宣传宪法和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近年来新制定和修订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湖南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矿产资源法、城乡规划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工作措施 要通过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掀起全县“法律进乡村”活动新高潮。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狠抓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要以这次活动为契机,推动全县农村基层各村(居)委会加快“四个一”即一名法制宣传员、一个法制宣传栏、一所法制学(夜)校、一家法律书屋(阅览室)建设步伐,并将其纳入“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的基本内容:继续加大《农民普法简明读本》的发行工作力度,确保将读本发送到全县每一家农户手中的任务目标。同时组织普法讲师团、普法骨干和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采取宣讲、培训、文艺表演等多种形式,加强对读本知识的宣传普及。 二是积极举办乡镇干部和村支“两委”干部法律知识培训。要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和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等形式,积极组织乡、村干部开展法律知识轮训工作,在宣传月期间集中学法时间不少于1天。结合六部门最近联合下发《湖南省县市区、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紧紧围绕节约和合理利用资源的基本国策以及坚守耕地保护红线这一主题,对县、乡、村三级干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训,以强化基层干部依法依规保护国土资源的责任意识。推广建立“逢会必学”制度,利用召开乡镇、村级干部会议和村民会议的时机,在会前半个小时集中学习一个法律专题,为保障学法时间,提供一个稳固的平台,坚持长期积累,学法必见成效。 三是加大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当前农民工的问题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集中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强化农民工遵纪守法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营造尊重和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要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各方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农民工流入地、流出地通力合作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和网络,及时掌握和满足农民工学法用法需求。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各用工企业和单位要结合岗位技能培训开展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农民工生活居住地城镇社区也要将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到社区居民学法规划中统一组织、统一实施。在开展法制宣传的同时,要定期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上门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保障其享有与城镇劳动者平等的权利,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就业。 四是综合运用传统和现代的宣传手段,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在继续利用墙报、板报、挂图、标语、横幅、夜校、法律图书室、宣传资料等传统法制宣传教育手段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网络、手机短信等现代大众传媒的法制宣传教育功能。充分发挥大众传媒迅速、生动、形象、直观的优势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形成多形式、立体化、全覆盖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体系,把多姿多彩的法治文化传给农民,送到千家万户。 五是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要以村(社区)为单位,以农村党员、退休干部(教师)、村级干部为主体,建立起一支专兼职农村基层法制宣传员队伍,并加强业务培训。在此基础上,以村民小组为单位,选择合适的对象,大力培养“法律明白人”队伍,配合村级法制宣传员共同开展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动乡镇干部和广大人民调解工作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其他热心人士,积极组织一支乡村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采取与村“一帮一”定点联系、对口服务的方式,针对农村现状和农民实际需要,走村入户,定期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 第七届全省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中,县依法治县办公室将组织各相关单位抽调一名同志组成法制宣讲团,利用农村赶集的机会,举行大规模“送法下乡”、“法律咨询”活动,此活动将于5月19日、20日、21日、22日、23日、26日、27日、28日、29日分别在草市、石湾、杨林、白莲、杨桥、霞流、新塘、三樟、大浦等乡镇进行,并于5月19日在草市镇举行送法下乡启动仪式。各相关单位要准备好4000—5000份宣传资料,具体分工:县经管局负责《农村土地承包法》;县民政局负责《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县公安局负责《治安管理处理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县农业局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县畜牧局负责《动物防疫法》,县信访局负责《信访条例》;县司法局负责《宪法》、《物权法》;县国土局负责《土地管理法》;县矿产资源税费集中征收办公室负责与矿产资源税费征收相关的法律法规。各单位派车日程见附表。各单位的宣讲员和当日派车单位的车辆于当日上午8:00在县司法局门口集合,宣讲员要带好宣传资料,司法局负责录制宣传磁带。请各相关单位迅速报送宣传员名单及联系电话到县依治办,联系人:周志宏 13723835547。 各乡镇居民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的活动安排及进展情况要及时报县依法治县办公室。 中共衡东县委宣传部 衡东县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 衡东县公安局 衡东县民政局 衡东县农业局 衡东县畜牧水产局 衡东县经营管理局 衡东县信访局 衡东县司法局 衡东县国土资源管理局 衡东县矿产资源税费集中征收办公室 衡东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题词:普法 农村 宣传月 △ 通知 抄 送:衡阳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县依法治县督查团成员。 衡东县依法治理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5月12日印发 附表: 派车单位及宣传乡镇安排表 日 期 宣传乡镇 派车单位 5月19日 草市镇 司法局、畜牧局、农业局 5月20日 石湾镇 司法局、民政局、国土局 5月21日 杨林镇 司法局、征管办、公安局 5月22日 白莲镇 司法局、农业局 5月23日 杨桥镇 司法局、公安局 5月26日 霞流镇 司法局、国土局 5月27日 新塘镇 司法局、畜牧局 5月28日 三樟乡 司法局、民政局 5月29日 大浦镇 司法局、征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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