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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五届全省农村法制宣传

2006-05-29 15:33:39 来源: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局以上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经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批准,决定在今年5月组织开展第五届全省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 第五届全省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的主题是:“建设新农村,送法进万家”;宣传的重点法律法规是: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土地管理法、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信访条例、湖南省农村可再生能源条例等。各乡镇、各单位要紧扣宣传主题,坚持以宪法为核心内容,围绕党和国家有关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农村实际及社会发展的需要,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和突出矛盾等,集中宣传农村民主政治、农业生产、民事经济、维护稳定、基本国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农村基层干部依照法律和规章制度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能力,提高农村群众依法自治和农村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领会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意义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有效保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最近,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五五”普法规划将农民和农民工作为重点普法对象,要求“加强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四五”普法以来,我县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在农村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然而,提高农村干部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宣传普及与农村干部群众相关的法律知识,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当前,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影响,广大农民法律知识相对不足,农村群众自治组织依法自治的水平不够高,许多农民还不善于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不懂得有关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不会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还存在社会治安状况不好、群体性事件偶有发生的现象,都与此直接相关。这不仅影响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有损农民切身利益,也会妨碍我县推进社会法治化管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 全面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离不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引导、规范和保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六项重点工作中,就包括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的任务。民主法治,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个重要内容和特征,广泛深入地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个具体任务和措施。普法20年来,我县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取得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尤其是个别地方对组织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任务和责任认识模糊,不善于在新的社会条件下运用法律手段组织和教育农村干部群众,社会治安工作存在重“打”轻“防”、忽视法制宣传教育对于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积极作用的倾向,农村经济发展环境也由于对农村干部群众依法办事缺乏有力的教育引导,得不到规范和改善。这些与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远大目标和实际需要是不相适应的。我们一定要认清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教育引导农村广大干部群众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积极适应依法发展农村经济和管理农村社会、全面建设民主法治的新农村的要求。各乡镇、各单位要加深理解中央和省委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增强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落实法制宣传教育任务的责任感、使命感,不断改进、健全法制宣传教育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机制和形式,真正把本届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抓紧抓实,为我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采取积极措施,确保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取得实效 各乡镇、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分阶段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积极创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形式,让干部群众真正受到教育,力戒形式主义。要紧紧结合广大农民群众的文化需求,选择农民群众最喜爱、最容易接受的宣传方式,在继续运用授课培训、街头板报、张贴标语、印发简报、散发传单等传统形式的同时,通过采取法制文艺、法律知识问答、法律知识竞赛、法制辩论会和擂台赛等一些形象、通俗而生动的宣传形式,寓教于乐,使干部群众受到潜移默化的法制教育。要加阵地建设,在利用好板报墙报、标语横幅、农民夜校等农村传统法制宣传教育阵地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传播、引导作用,组织开展一些有规模、有影响、有深度的宣传活动,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形成集中宣传声势,同时还要积极利用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网等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针对农民的实际问题,采取以事喻法、以案释法、组织庭审旁听、调解纠纷等形式,引导农村干部群众学会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要与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相配合,加强农村法制服务,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及时的法律咨询解答、快捷的法律帮助和法律援助,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具体解决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大力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法制学校、各类劳务培训基地、职业技校等,通过深入农民工的集中居住地、工地场所及活动场所开展法制宣传,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充分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 要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化农村基层依法治理,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要重视组织对农村基层干部特别是村支两委成员开展法制教育或集中培训,不断增强他们的法律观念和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能力。要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完善村民自治,以“四民主、两公开”为主要内容,进一步健全和深化村务公开,让农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切实维护农民的民主权利,并继续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向前发展。要依法规范各部门、各行业在农村基层的职能活动,防止和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以权压法、滥用权力等侵害农民合法利益的行为。要加强各类调解工作,妥善处理农村各种社会矛盾,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预防和化解农村群体性事件中的有效作用,依法打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创造农民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 三、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的各项工作措施 各乡镇、各单位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相互密切配合,积极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的各项工作。各乡镇党委宣传部门要组织相关力量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报道活动,为宣传教育月营造舆论氛围,扩大活动效果。县农办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涉农法律法规的宣传,并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等违法违规行为。农业部门要积极开展农业法、牲畜法、动物防疫法、渔业法和种子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并结合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公安机关要加强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继续巩固和深化打黑除恶、禁赌禁毒、打击地下“六合彩”、扫黄打非等专项整治,公安交警部门要针对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超速行车、疲劳驾驶和客车超员开展集中治理。民政部门要组织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村民自治工作的全面开展。司法行政部门要发挥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的职能,动员和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司法助理员和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等,深入乡镇社区和村组农户,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并积极为农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依法规范土地征收,处理滥占滥用农村土地行为。信访部门要加强对信访条例的宣传,加大涉农信访案件的处理力度。 县依法治县办将组织由各相关单位抽调一名同志组成法制宣讲团,利用农村赶集的机会,举行大规模“送法进万家”、“法律咨询”活动,此活动于5月23日、24日和26日分别在石湾镇、大桥镇和吴集镇进行。各乡镇要配合搞好场地、咨询台、横幅、标语,各相关单位要准备好2000—3000份宣传资料。宣讲团“送法下乡”活动的派车单位安排如下:5月23日由县国土局和县司法局派车,5月24日由县民政局和县司法局派车,5月26日由县公安局和县司法局派车。各相关单位的宣讲员和当日派车单位的车辆于当日上午8:00在司法局门口集合,宣讲员要带好相关宣传资料,司法局负责录制磁带。各相关单位要根据自身的实际和特点,结合本届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主题拟定一块宣传横幅内容交依法治县办公室,由县依法治县办统一定制、悬挂,资金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中共衡东县委宣传部 衡东县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 衡东县公安局 衡东县民政局 衡东县司法局 衡东县国土资源局 衡东县农业局 衡东县信访局 衡东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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