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4小时耐心疏导 服刑犯放弃轻生念头
本网站讯 7月23日晚上6点30分,重庆市检察院三分院检察官刘卫明终于从服刑犯朱某那里听到:“我今后一定好好改造,不再做糊涂事,争取记功减刑,早日出来与家人团聚”的保证,这是他们经过4个多小时的耐心劝导取得的成果。
7月23日下午2点,重庆市检察院三分院派驻涪陵监狱检察室接到监狱方面的报告:“四监区服刑犯朱某向其母留下遗书,扬言要自杀。”驻狱检察室主任刘卫民与派驻检察干警,立即驱车十几公里赶往距涪陵城郊的四监区。
在四监区管教室,刘卫明见到了一脸垂头丧气的朱某。他问朱某:“你有什么想不开的?”刚开始时,朱某并未回答他,见朱某有较大的抵触情绪,检察官就从朱某的一些基本情况问起,了解到朱某是长寿的人,因抢劫罪被判刑11年,已经在涪陵监狱服刑5年多了。“你在监狱还当过大组长,表现很不错的,有什么事情想不开呢?”朱某见检察官的态度和蔼,于是说出了原因:“我在监狱里面改造本身还可以,但父亲去年去世没有能送终,见上最后一面,我就想自己刑期长,改造好坏有什么意思,我就不那么积极了,觉得没有意思,就给母亲写了个遗书,也对同监区的人说,人活着没有多大意思。”了解原因后,刘卫明继续耐心与朱某进行交谈,以监规监纪开导朱某,父亲病逝虽是大事,但要调整好心态,不能因为这个事情影响改造。最后刘卫明对朱某说:“你还有母亲,如果再做出其他蠢事,将会给母亲造成更大的伤害。”
经过检察官们近4个小时与朱某的交谈开导,朱某的烦躁情绪得到了释放,终于被检察官诚心所感动,保证今后不再有轻生的念头,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到母亲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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