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人犯罪团伙昨日受审
昨日上午,一起备受市民关注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以陈学军为首的37名被告人,被检察机关指控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等多宗罪名。
厚达22页的起诉书记录了该组织犯下的累累罪行。自2002年以来,被告人陈学军伙同他人在鼎城区武陵镇一带“混社会”,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的黑社会性质组织。2003年至2009年初,该组织成员多次携带枪支、砍刀等凶器,实施犯罪活动35起,共致1人死亡,3人重伤,13人轻伤,7人轻微伤。2007年2月24日,被告人刘柳、周华东等将与该组织产生过矛盾的曾某约至市城区老体育中心,残忍地将其砍死。
检察机关指控,该组织通过在电游室、赌场收取保护费,插手各种纠纷,控制扒手,组织卖淫等违法犯罪手段,获取经济利益30余万元,用于维系组织成员生活,购买作案凶器,资助组织成员逃避法律追究。该组织成立后,在鼎城区称霸一方,形成对电游、赌博市场等灰色行业的非法控制,并将势力范围扩大到武陵区,给案发地群众造成恐慌情绪。
由于此案案情复杂,涉案人员众多,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连续审理几日后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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