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动论坛      您还没有登录 或 注册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上稿统计| 专项活动情况统计 |
您现在的位置:湖南法治>> 衡阳>> 衡山>>正文内容

关于修建“法制宣传长廊”的实施方案(草案)

2006-07-13 15:33:39 来源:
 
为了响应全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动员部署,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居民学法、用法、守法、护法,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规范司(执)法行政行为,促进我县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同时也为了提升城市品位,打造衡山亮点,开拓法制宣传新方式、新阵地,特修建“法制宣传长廊”,具体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提高社会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 组织领导 为保障方案的顺利实施,设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戴子炎任组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万正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凌训龙,常务副县长旷汉奇任副组长,政法委宣传部、建设局、司法局以及各行政职能部门(包括省、市驻衡垂直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司法局局长刘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办公室地点设县依法治县办公室(司法局四楼,电话:5820148)。 三、 修建地点 衡山县城沿江路人行道侧边(滨江大酒店以北至衡山大桥下边约一华里地段)。 四、 宣传方式 采用不锈钢管制成经久耐用、美观大方的钢架(长×高=2.5×2.7m)支撑宣传板报(长×高=2.4×1.2m),钢架下段(30cm)植入泥土,用混凝土固定;板报用防晒、防雨的高级塑胶材料做成,双面喷写内容。预算经费2300元/个,统一定制、安装。 五、 宣传内容 最新颁布的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地方性规章。(由各参宣单位提供,领导小组把关、审核) 六、 经费来源 各参宣单位出资大部分,县财政补贴小部分。 七、 管护和更换 修建成功后聘请专人看护(适当付报酬)或移交有关部门(如城管)管护,必要时可向财保公司投保;以后每年定期更换1-2次内容。具体由各参宣单位出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作更换规范管理。 八、 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形成共识,通力合作; 2、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协调指挥各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任务。 3、确保工程进度,要求在2006年底以前全部完工。 附:各参宣单位名单(每单位一个宣传架) 参宣单位名单 公安局 检察院 法 院 司法局 交警队 人武部 档案局 总工会 团县委 县妇联 广电局 文化局 信访局 人事局 审计局 科技局 民政局 残 联 计生局 卫生局 国土局 环保局 安监局 劳动保障局 物价局 统计局 交通局 经发局 农业局 林业局 水利局 农机局 畜牧局 经管局 商务局 财政局 粮食局 供销联社 建设局 房产局 教育局 气象局 质监局 电力局 公路局 药监局 征稽所 邮政局 电信局 移动公司 联通公司 国税局 地税局 工商局 烟草局 财保公司 人保公司 人民银行(银监局) 信用联社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上一篇:简讯4[ 12-24 ]下一篇:衡山县二○○六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 12-05 ]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观后心情
感动 同情 无聊 愤怒 搞笑 难过 高兴 飘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