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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全市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2010-07-13 10:25:36 来源:
 

岳治市办发〔20103

 


 

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全市农村法制宣传

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农村工作办、司法局、民政局、农业局、依法治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今年党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努力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市委宣传部、市委农村工作办、市司法局、市农业局、市民政局、市依法治市办等六部门决定,今年五月份继续开展全市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根据当前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乡镇干部和村支“两委”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能力水平,切实维护农民和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的主题是:“加强农村法制宣传,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三、时间安排

宣传月活动时间为今年5月上旬至6月上旬,集中宣传为期一个月。活动中的各项工作可以延续到下半年。

四、宣传重点

主要宣传以下内容:一是深入宣传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等方针政策;二是深入宣传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宣传依法治村、民主管理相关政策法规;三是宣传有关农村土地、山林、水源等生产要素管理及矛盾纠纷调解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新出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四是深入宣传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新出台的《侵权责任法》、《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五是深入宣传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新出台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全民健身条例》;六是深入宣传有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

五、活动措施

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争取各方支持,在全市农村基层各村(居)委会中加快“四个一”(即一名法制宣传员、一个法制宣传栏、一所法制学校、一家法律图书屋)建设,并将其纳入“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的基本内容。

二是积极举办乡镇干部和村支“两委”干部法律知识培训。要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和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等形式,积极组织乡、村干部开展今年重点宣传内容的学习培训工作,做到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

三是开展“法律进万家,争做明白人”学法活动。建立并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队伍,作为农民学法用法带头人,引导和组织其参与农村法制宣传、矛盾调解、法律咨询等各项工作,积极推动法律进村入户。宣传月内,主要以赠送方式,向广大农户推介书籍、报刊、杂志等各类普法读物。其中,我省创办的新型普法读物《法制手机报》,将依托各地移动通信公司服务网络,面向全省农村开展“法律进万家,争做明白人”免费读报活动,请各地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四是通过多种形式,主动提供服务,对外出农民工和当地企业、单位中人员比较集中的农民工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农民工遵纪守法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营造尊重和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各方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农民工流入地、流出地通力合作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

五是大力开展“五五”普法神州行媒体系列宣传活动。今年是“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年,要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依法治省办等五部门的统一部署,组织各地各级各类媒体积极开展“五五”普法神州行湖南媒体系列宣传活动,通过法制专题新闻、专栏等节目,全面反映农村“五五”普法取得的成绩,配合“五五”普法检查验收,集中宣传报道在农村法制宣传教育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经验做法和典型人物,报道各地宣传月活动的动态和具体举措。同时要利用墙报、挂图、横幅和网络、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等传统和现代宣传手段,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为进一步推动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六是开展“加强农村法制宣传,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讲活动。各地要围绕党和政府、群众共同关心的热点问题,围绕解决好农村征地拆迁、环境污染、移民安置、集体资产管理等方面的矛盾纠纷,组织法律宣讲团成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及执法人员大力开展针对性的法制教育和专项治理活动,提高宣传月活动的实效。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不断深化对“三农”问题认识,继续稳定和完善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把深入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作为抓好三项重点工作,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具体举措,切实担负起组织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责任。各地要结合“五五”普法检查验收,认真梳理本地“五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农村普法工作中好的经验和成功做法,健全完善农村普法经费保障机制,加大投入,创造条件,促进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基础设施的建设。
    二)部门协作,齐抓共管。各地各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依法治县(市)区办的组织协调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同做好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的各项工作,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各有关部门要发挥自身职能,积极参加活动月的具体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人、财、物力支持。
    (三)认真总结,上报情况。各地各部门要注意发现和培育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典型,及时加以总结和推广,引导和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活动进行中,要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反馈进展动态。宣传月活动结束后,请各地将开展本次活动的工作情况,由各依法治县(市)区办及时收集归总上报市依法治市办。本次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年度普法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中共岳阳市委宣传部     中共岳阳市委农村工作办 

 

 

岳阳市司法局           岳阳市民政局

 

 

岳阳市农业局       岳阳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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