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田县委办公室 新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田县开展“法治新田”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新办发[2010]51 号
中共新田县委办公室 新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田县开展“法治新田”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局以上单位:
《新田县开展“法治新田”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中共新田县委办公室
新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0年六月十日
关于开展“法治新田”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加快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保障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法治永州”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
开展“法治新田”创建活动,是我县“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一项基本工作,是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的重要载体,对于提高我县各项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我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构建“和谐新田”,“平安新田”,“法治新田”都具有重大意义。
二、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1.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大力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落实,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法治新田”建设,为加快新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 “平安新田”“和谐新田”“法治新田”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工作目标。争取用五年时间,通过深入扎实地开展“法治新田”创建活动,使全县实现依法执政能力更加适应法治城市的要求、依法行政水平更加适应法治政府的要求、公正司法水平更加适应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基层民主政治更加适应人民群众的要求、公民法律素质更加适应法治精神的要求、社会管理手段更加适应依法治理的要求,教育、预防、监督、奖惩并重的执法工作机制持续完善,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满意度持续提高,基本实现法治化管理。
三、主要任务
1.加强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以全民普法教育为主线,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在全社会广泛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形成崇尚宪法和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法治环境。加强对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健全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和领导干部法制培训、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学法用法述职报告等制度,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依法行政的情况纳入考核考察、选拔任用的重要标准,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将法律知识纳入党校、行政院校对公务员素质培训教材的重要内容,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的能力;深入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全面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纲要》,坚持法制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坚持课堂教育、家长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完善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制度,构建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三位一体”法治教育体系;着力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企业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加强对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农村“两委”干部民主管理、依法管理农村事务的能力;增强农民工自觉守法和依法维权的民主法制意识;开展以农村法制宣讲、以案说法等为主要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培训;以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素质为基础,进一步促进群众法治观念的树立与法治行为的养成;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结合地方文化特色建设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重视发挥司法所长、法庭庭长、派出所长、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法制宣传作用;将普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逐步加大投入,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通过在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上开设法治建设专栏或专题节目,广泛宣传创建“法治新田”工作及成效。
2.加强规章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按照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关统一、以人为本和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要求,推进地方制度创新和体制创新。促进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和社会团体依据宪法、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逐步实现各项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使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认真落实《新田县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新田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划》和《新田县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或征用等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制度,促进行政执法人员规范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民主评议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行使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情况的评议考核,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积极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减少和规范行政收费行为,减轻企业和社会的负担。全面实施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和行政职能、行政审批等信息发布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行为,对行政裁量权予以细化、量化并公布、执行。建立和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和公开听证制度,完善行政决策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组织作用,建立政府重大决策法律咨询专家库,为建立法治政府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
4.加强依法治理。认真实施依法治理“三大工程”,一是加强地方依法治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和社会管理体系建设,完善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妥善处理不同利益群体关系,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建立健全群防群治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完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建立健全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调解工作体系;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的体制和机制,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保障制度和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加强乡镇、村(社区)的依法治理;以“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落实“四民主、两公开”,不断完善村(居)民自治,把村(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共同体,不断提高基层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的功能。三是加强行业依法治理.加强行业协会对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中介机构的依法管理,坚持和完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和人民调解工作,抓好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织建设,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5.加强司法公正机制建设。认真贯彻执行《法官法》、《检察官法》、《人民警察法》,进一步完善符合审判、检察、侦察工作规律的各项管理机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办案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管理和法官、检察官、警官业绩考评管理。规范自由裁量权,逐步实施办案程序的网上流转。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办案等行为,依法及时纠正司法过错行为。提高执法透明度。严格落实执法公开、执法责任和错案追究等制度。拓展审判、检务、警务和所务公开范围,落实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建立政法各部门绩效考评制度,全面考核办案数量、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和办案效果,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信访,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完善司法公正的各项监督制约机制,形成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司法保障。
6.加强经济法治秩序和制度建设。依法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整顿和切实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肃查处非法传销、商业贿赂、商业欺诈和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各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自然人和合法权益的保护;依法完善各项投资保护措施,健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降耗、劳动用工、税费收缴等监管体制,促进企业依法经营;深化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指导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规范外部经营行为,引导企业积极履行和承担社会责任,推动企业长远发展、健康运行。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快建设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健全采集、评价、披露、监督与惩戒于一体的信用体系,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使信用管理和诚信活动有法可依,形成较为完善的社会信用约束机制。
7.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建设。认真贯彻《律师法》、《公证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法律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项目、仲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事业,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推动法律服务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加强法律服务业党的组织建设和自律组织建设,促进法律服务业健康发展。
8.加强社会法治监督机制建设。进一步建立完善人大监督、政协监督、行政内部监督、专门机构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综合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的实效。强化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法治新田”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每年有针对性地进行一次视察、检查,及时提出改进和加强创建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加强对“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监督,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类执法不严和违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等专项监督,强化对重要部门、重大事项和重要岗位的监督,维护行政法纪,确保依法行政。强化司法监督职能,加强对立案、侦查、批捕、起诉、审判、执行等重要环节及人财物等关键岗位的权力行使的监督,惩治司法腐败,增强司法的权威性和社会公信力。强化社会监督职能,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保障公民、社会组织的检举、控告、申诉权、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组织和舆论媒体的监督作用。
四、时间安排
1.启动阶段。2010年6月,全面部署“法治新田”创建工作。召开新田县法治建设工作暨创建“法治新田”动员会,下发《关于开展“法治新田”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各乡(镇)、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
2.实施阶段。按照创建工作部署,认真抓好落实。1.初步实施:2010年7月至10月,广泛动员,确定重点,细化目标,逐步推进。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制定《新田县创建“法治新田”工作考核标准》2.深入实施:2010年11月至2015年6月,县“法治新田”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年度下发“法治新田”建设工作计划,签订责任状,召开一至两次工作讲评会,组织一次人大、政协审议或视察活动,在前期创建工作基础上,突出重点难点,加大力度,整体推进,使创建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三)总结评比阶段。2015年7月至12月,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好全面考评工作,并总结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完善在总体方案指导下的分区域依法治理方案,形成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创建机制。县、乡镇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作为县、乡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督查和考核评比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创建活动中的重大问题。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创建工作班子,落实创建工作责任。
(二)突出工作重点。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分段实施,确定创建工作思路,制定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和相关配套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创建工作。着力解决好与民生密切相关、让人民群众得实惠的大事难事,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社会关注的难点问题,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地开展专项整治,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创建工作的成效。注重培育先进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加强调查研究,提高工作指导水平和工作实效。
(三)加强督促检查。探索研究创建活动科学的考核办法。把创建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目标管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定期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开展创建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促进创建活动各项任务的落实。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网站等媒体要开设专栏、开办专题,集中力量、版面、时段、广泛深入宣传创建“法治新田”活动的意义、任务、工作重点和好经验好典型,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投入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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