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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2010年全市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

2010-06-09 17:56:56 来源:本站原创
 

        为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市委宣传部、市委农村工作部、市司法局、市农业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依法治市办等七部门决定,今年五月底至六月底在全市开展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为主题的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
        本次活动宣传的重点内容有六项:一是深入宣传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等方针政策;二是深入宣传宪法和禁毒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宣传依法治村、民主管理相关政策法规;三是宣传有关农村土地、山林、水源等生产要素管理及矛盾纠纷调解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新出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四是深入宣传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新出台的《侵权责任法》、《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五是深入宣传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新出台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全民健身条例》;六是深入宣传有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
        本次活动主要抓好五项工作:一是继续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争取各方支持,在全市农村基层各村(居)委会中加快“四个一”(即一名法制宣传员、一个法制宣传栏、一所法制学校、一家法律图书屋)建设,并将其纳入“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的基本内容。二是积极举办乡镇干部和村支“两委”干部法律知识培训。要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和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等形式,积极组织乡、村干部开展今年重点宣传内容的学习培训工作,做到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三是开展“法律进万家,争做明白人”学法活动。建立并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队伍,作为农民学法用法带头人,引导和组织其参与农村法制宣传、矛盾调解、法律咨询等各项工作,积极推动法律进村入户。宣传月内,主要以赠送方式,向广大农户推介书籍、报刊、杂志等各类普法读物。四是加强农民工的法制教育。通过多种形式,主动提供服务,对外出农民工和当地企业、单位中人员比较集中的农民工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农民工遵纪守法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营造尊重和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各方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农民工流入地、流出地通力合作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五是抓好禁毒法制宣传教育专项活动。通过召开禁毒宣传工作会议、举办禁毒成果展览、禁毒知识讲课、禁毒文艺节目表演、悬挂禁毒宣传横幅、在媒体开办专栏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禁毒法律法规,使广大农民群众深刻认识毒品的危害性,增强防毒拒毒意识,真的做到“远离毒品,珍惜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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