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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2006-06-09 15:33:39 来源:
 
按照省委宣传部、省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等9部门《关于组织开展全省第五届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创建平安衡阳活动开展,为切实抓好全县农村法制宣传月工作,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深化农村民主法制建设,营造基层村干部群众学法、知法、守法、护法氛围,树立依法办事,依法维权观念,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农村基层干部依照法律和规章制度管理基层公共事务的能力,提高农村群众依法自治和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活动内容 按照“建设新农村 送法进万家”的主题,结合上级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法制教育培训的文件精神,重点开展学习宣传《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土地管理法》、《农业法》、《林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信访条例》、《湖南省农村可再生能源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活动步骤 1、组织发动。由依法治县办牵头召开相关部门协调会,研究部署我县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的工作任务,下发全县法制宣传月的通知。 2、活动实施。一是由依法治县办牵头,联合农办、公安、法院、民政、卫生等职能部门,深入全县农村,围绕农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设立咨询台,为农民排忧解难;二是组织司法干警、律师、公证员进入农村为农民群众举行法制培训班,并对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让农民真正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三是组织各乡镇以开展送法下乡巡回宣讲、文艺宣传等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四是充分发挥新闻传媒作用,在县电视台开辟法制专题栏目,形成集中宣传态势。并利用农民赶集、张贴图片、悬挂横幅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 3、活动总结。对全县各部门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比,并将结果在全县通报。 四、活动要求 1、各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要将活动与当前农村的其他工作相结合,精心部署,确保宣传月活动扎实开展,取得成效。 2、各乡镇普法依法治理机构要做好宣传月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制订切实可行的方案,认真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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