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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检查验收实施方案

2010-05-31 18:06:48 来源:衡阳县依法治县办
 

蒸依治发[2010]2               签发人:肖顺生

 

衡阳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检查验收实施方案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2006年县委、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县人大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全县不断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明显的成效。为了全面检查工作成果,总结工作经验,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根据中央、省市的部署和要求,县委、县政府决定对全县各级各单位“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验收。为此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检查验收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践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客观地总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努力实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发展,为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主要内容

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是:“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全社会参与的普法依法治理的领导和运行机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及与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民生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情况;各级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的学法用法情况;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青少年法制宣传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社区法制宣传等群众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各项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情况;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组织推进依法治村、治校、治企和地方专项依法治理,开展司(执)法人员岗位学法、司(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创建依法办事窗口单位、优质执法示范单位等依法治县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

三、基本原则

1、分级验收,各司其职。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负责检查验收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并抽查部分示范单位;乡镇负责检查验收各行政村及乡(镇)属单位,县直各单位负责检查验收所属或归口管理的单位。

2、逐项计分,注重实效。根据“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检查验收标准,采取听取汇报,查看档案资料,实地走访调查,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组织评估,抽查1-2个基层单位等方法,逐项计分。全县检查验收的情况将由依法治县办综合汇总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汇报,并适时召开全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表彰大会。

四、方法步骤

“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工作从20105月开始到年底结束。

第一阶段为各单位自查自补阶段5月上旬、中旬)。各乡镇、各单位根据《规划》和《决议》的要求,对照检查验收标准,逐项进行检查,按照“好的加以总结,缺的加以补充”的原则进行查漏补缺,做好迎接省市县三级检查验收的准备。

第二阶段为县检查验收阶段5月下旬)。5月下旬,由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副组长带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参与,组成检查验收小组,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开展“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衡阳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检查验收标准》做好迎检工作,具体检查验收时间另行通知。

第三阶段为省市检查验收阶段(市检5月下旬,省检6月份)。对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进一步全面疏理和拾遗补缺。根据省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检查验收工作安排,扎实做好迎接省市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接受省市检查组的检查验收,确保全县检查验收工作圆满完成。

第四阶段为总结评比阶段7月至12月)。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根据检查验收的情况,搞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要根据检查验收所掌握的情况,初步确定先进典型推荐对象,于10月底报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依法治县办于11月向省市上报先进典型,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表彰作准备。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事关全民法律素质,是依法治国的基础工程和具体实践。做好检查验收工作是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做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需要,也是贯彻执行《规划》和《决议》的重要任务和要求。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高度,认真抓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的检查验收工作。

(二)加强领导。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工作,把检查验收工作纳入单位的议事日程,根据县依法治县办出台的检查验收标准,认真总结成绩和经验,及时推广先进典型,高质量完成检查验收工作。

 

附件1:各乡镇“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考核标准。

附件2:县直各单位“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考核标准。

 

 

 

 

衡阳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

00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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