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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8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法制宣传活动的通知

2008-12-09 15:33:39 来源:
 
关于开展2008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法制宣传活动的通知 耒依治办[2007]14号 各乡镇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经济开发区: 今年是“五五”普法的中期督查年,又逢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大力宣传宪法和法律,弘扬法治精神,对于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更好地服务于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富民强市,具有积极的意义。根据湘治省办发﹝2008﹞25号《关于开展2008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法制宣传活动的通知》及衡依治办〔2008〕23号《关于开展2008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法制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开展2008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法制宣传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我市“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和“树立法律权威,促进富民强市”。 二、时间安排 从11月底开始到2009年元月中旬结束。 三、宣传重点 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要把握好四个宣传重点: 1、学习宣传党的十七大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精神。学习宣传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人民民主制度,促进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学习宣传发展基层民主的法律制度,保障人民依法享有和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2、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大力宣传宪法,大力宣传规范经济社会发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相关法律法规,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进解决民生问题,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3、学习宣传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大力宣传我国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理论成果,宣传我国的立法、司法、行政执法和法律监督,宣传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 4、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加强对国家意识的宣传,培养公民对国家制度的认知,提高公民对国家制度的认知,提高公民对宪法和法律的认同;加强守法意识的宣传,引导公民明辨是非、崇礼守法,使法律内化为公民的基本行为准则;增强权利义务意识,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实现权利义务相一致。 同时还将重点宣传今年出台的物权法、劳动合同法、促进就业法、新修订的律师法等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 四、活动安排 结合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以下简称“法律六进”活动),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第六届全省社区法制宣传日活动期间,市依法治市办安排的活动主要有以下几项: 1、市依法治市办将于12月中旬,联合市直相关单位及各律师事务所在新开业的新世界国际广场等公共场所和社区共同开展有一定声势的法律宣传、咨询和服务活动,并邀请市领导现场视察、指导。 2、发放全省统一印制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第六届全省社区法制宣传日宣传画及挂图,在全市城乡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等单位及各种公共场所广为张贴。 3、协调组织耒阳电视台、《新耒阳》等媒体宣传报道“12•4” 法制宣传日活动,并采取公益广告、以案说法、开设法制专题专栏、举办专题晚会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 4、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积极组织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深入城镇社区进行法律咨询、法制讲座、法制文艺演出和其它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社区都要设立专门的法制宣传橱窗或墙报、板报,积极建立社区法制学(夜)校和法律书屋(阅览室),进一步加强社区居民的自我教育。 5、配合完成衡阳市依法治市办系列宣传活动  五、工作要求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精心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把“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第六届全省社区法制宣传日作为法制宣传工作的一个重要载体,使其成为在广大公民中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有效手段。 要以人为本,服务社会。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群众的需要出发,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注重实际效果,不搞形式主义。要真正深入基层,深入社区,把法治精神、法律知识送入千家万户。要把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在服务中教育群众。 要创新形式,丰富载体。要在总结历年活动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开拓创新,突破传统方式,积极探索新途径、新载体,使宣传活动内容越来越丰富,形式越来越多样。 要部门联动,密切配合。市直有关单位要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加强联络协调,确保本次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制定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第六届全省社区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及活动开展情况请及时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耒阳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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