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耒阳市2008年度普法考试及《湖南省“五五”普法2008读本》征订发行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机关各单位、市属各企事业单位、驻耒省、衡阳市厂矿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干部的学法用法工作,提高各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根据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关于全省2008年度干部学法考试和普法教育抽考的通知》、《关于做好<湖南省“五五”普法2008读本>征订发行工作的通知》,衡阳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关于衡阳市2008年度干部学法考试和普法教育抽考的通知》、《关于做好衡阳市<湖南省“五五”普法2008读本>征订发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按排,我市《湖南省“五五”普法2008读本》征订发行工作从10月中旬开始进行, 2008年度干部职工普法考试将于11月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对象 (一)国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 (二)企业事业单位行政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三)大、中、小学行政管理人员及教师。 二、 考试内容 以《湖南省“五五”普法2008年读本》为考试内容范围。 三、 组考方式及考试时间 今年,我市被省考务办确定为省巡考县级市,耒阳市的处级及市直机关领导班子成员、乡镇办事处书记、乡长(镇长、主任)、人大主席、政协联工委主任等由衡阳市考务办公室带卷考试,考试组织、考点确定、准考证印制等考务工作由耒阳市考务办公室负责。考试时间为11月9日10:00至12:00,地点:耒阳职业中专;其它科级、科级以下干部职工,由各单位在11月10至11月14日此时间段内自行确定,并由各单位自行组考。 四、有关要求 (一)年度普法考试,既是为了检验单位和个人的学法用法情况,也是以考促学进一步推动学法用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的需要。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把考试当作一件大事,明确专人负责,集中时间、人员,抓紧、抓实、抓好。 (二)根据上级要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已经纳入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党委、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试将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为了使普法考试达到预期效果,省依治办要求国家公职人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以及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每人购买一本《湖南省“五五”普法2008年读本》(15元/本)。这是全省学法用法考试的指定教材,要求全体参考对象务必做到人手一册。 (四)根据衡阳市物价局、衡阳市财政局衡价费字〔2008〕205号文件精神,对国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每人收取考务费15元(含培训、考务、建档、试卷费),对企业管理人员和教师、医务人员每人收取考务费10元(含培训、考务、建档、试卷费)。 (五)“五五”普法期间继续实施普法合格证制度,普法合格证制度是统一、规范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形式和方法的重要手段。请尚未颁发普法合格证的单位尽快到市依法治市办办理,并及时做好成绩登录工作,市依法治市办将把考试成绩通报给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作为干部提拔使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专业技术人员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普法合格证》五年一个周期,每本工本费5元)。 (六)加强督查,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主管领导应对全市的学法考试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考试结束后,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单位的参考情况和考试成绩在全市进行通报。 耒阳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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