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市二00八年普法依法治理上半年工作总结
2008年是“五五普法”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今年上半年,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切实按照《“五五”普法规划》、《2008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2008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深入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各项工作,力求营造出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全面提高我市人民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水平,为建设和谐耒阳、实施富民强市战略、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全面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 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我办积极开展了一系列具有今年特色的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 (一)动员部署,全面启动 5月7号,我办组织市委宣传部、农办、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农业局、质监局、信访局、各乡镇办事处等单位部门召开了关于组织开展全市第七届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的动员大会。会上,对本次宣传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下发了《耒阳市关于组织开展全市第七届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并制定出《耒阳市关于组织开展全市第七届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的实 施 方案》。5月8日,组织协调耒阳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农办、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农业局、质监局、信访局等部门在五一广场举行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全面启动仪式,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等相关领导出席了本次仪式,并分别作了重要讲话。从此,迅速拉开五月农村法制宣传月一系列活动的序幕。 (二)积极协调,有机结合,开展了声势浩大的“送法下乡、服务上门、促社会和谐、创群众满意”活动。 5月份,我办积极联系耒阳市委政法委,以耒阳市委政法委牵头,我办具体协调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四家,把政法系统五月份的“创群众满意活动”、“政法干警大走访活动”与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有机结合,开展了声势浩大的“送法下乡、服务上门、促社会和谐、创群众满意”活动。 活动中,一方面组织各单位文艺骨干成立农村法制文艺宣传队,把与农民息息相关的法制知识编排成小品、相声、歌曲等老百姓喜闻乐见的节目形式,定点到各乡镇办事处进行法制文艺演出。另一方面趁各乡镇逢圩赶集之日,在人口密集处(如圩场口),设立法律知识咨询台,进行法律问题现场解答;播放《农村普法系列读物》DVD光碟;发放《农民普法简明读本》及“农民常见法律知识问答”等宣传资料;三方面进行“大走访活动”,进村入户宣讲法律知识及相关国家政策,为农民兄弟排疑解难。 (三)结合今年的村支两委换届选举,主动联合民政局,重点抓了三项工作。 1、狠抓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以本次农村法制宣传活动为契机,推动全市农村基层各村(居)委会加快“四个一”即一名法制宣传员、一个法制宣传栏、一所法制学(夜)校、一家法律书屋(阅览室)建设步伐,我市建设比较好的村有永济镇百里渡村、南京乡石塘村、公平镇横岭村等。 2、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3、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考核创建活动。我办与市民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考核的通知》,并成立了考核小组, 于5月14日至5月16日,对全市七个“民主法治示范村”进行了实地考核,力求以点带面,全面推动我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 二、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点抓好农民工法制夜校成立工作。 根据衡依治办[2008]7号文件精神要求,我办结合我市实际,及时制定了《耒阳市成立农民工法制夜校工作方案》,并按照该工作方案,对农民工开展了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一)召开会议,动员部署 5月20号,我办组织协调耒阳市总工会、民政局、司法局、劳动局、市委党校、企业等相关单位,召开了一次关于农民工宣传教育动员部署联合会议,会议上,就农民工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及农民工法制夜校的成立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部署,并要求各企业、招有农民工的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商个体户等切实做好宣传动员及课时保障工作。 (二)举行隆重的农民工法制夜校挂牌仪式 5月22日,在耒阳市司法局举行了隆重的农民工法制夜校挂牌仪式,耒阳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以及耒阳市司法局、劳动局、总工会、电视台等相关单位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了挂牌仪式,参加人数达二百余人。耒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作钦同志代表耒阳市市委、人大、政府、政协等四大家作了重要讲话。随后,授课老师就“农民工名字的由来”、“农民工如何维权”等问题给到场的150多名农民工上了第一场法制课,现场虽然很拥挤,但农民工们精神饱满,学习劲头十足,提问声接连不断,超出了预期效果。 (三)深入工作现场,开展宣传教育 5月26日、27日,我办分别在蔡子池办事处梅桥居委会建筑工地、旺客隆超市广场等地,针对农民工组织开展了板报展览、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发送《农民普法简易读本》及宣传资料,法律知识现场咨询等活动。活动中,共悬挂横幅2幅,张贴标语8张,发送《农民普法简易读本》400多本和宣传资料500多份。 这一系列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我市农民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意识;进一步提高了乡村两级干部依法办事、民主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改善了农村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为我市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切实抓好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 (一)抓好干部职工的学法用法工作。 今年,我办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由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下发了《耒阳市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及普法合格证查验实施办法》,随后,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又下发了《关于查验干部职工<普法合格证>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各部门按照以上两个文件精神的要求认真自查,对无证、无最新年度考试成绩或成绩不合格的,务必在7月31日之前到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补办相关手续,从而有力推进了我市干部职工法制教育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 (二)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 6月份,市依法治市办、市综治办、市教育局联合对全市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的进行了重新选聘和统一任命,并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耒阳市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工作的实施意见》、《耒阳市中小学法制副校长考核制度》等两个文件,市依法治市办随后制定出了《关于组织全市法制副校长 业务培训的计划 》,三个文件对法制副校长的职责任务、选聘、考核、培训等工作分别作了明确、统一的规定,从而进一步加强了我市法制副校长队伍建设,强化了法制副校长在青少年法制教育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中的作用,有力的推动了我市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全面开展。 四、加大对部门法、专业法的宣传力度 今年上半年,我办结合“3.8”“3.15”等特殊日子,开展了针对部门法、专业法的宣传活动。 3月8日,市依法治市办会同市妇联、市人口和计生局、市妇幼保健院以妇女合法权益保护为重点在全市开展了一系列法律咨询宣传和维权活动。活动中,在群众聚集的城区几大超市前设立现场咨询点,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和受理妇女侵权案件,还把与妇女权益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编辑成宣传单,向过往群众免费发放,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提高了全社会对妇女权益的重视和保护意识,得到了全社会的普遍好评。 3月15日,市消协会同市工商、司法、烟草、药监、电力、通信、农机等部门,通过各种活动形式,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宣传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与消费者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受广大消费者的欢迎。 5月9日上午,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实施十周年,加强对《价格法》及相关价格法律知识的宣传,耒阳市依法治市办、耒阳市物价局联合举办纪念《价格法》实施十周年知识竞赛,并取了得圆满成功。此外,还开展了禁赌、禁毒等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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