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2008年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要点
2008年,我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全省、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的部署,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紧紧围绕“严格衔接管控、落实帮教措施、引导促进就业”三个环节,努力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最大限度的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的减少不和谐因素,为构建平安和谐常宁作出积极贡献。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安置帮教工作的扎实推进 进一步加强安置帮教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要根据领导班子分工变动的情况,及时调整和充实安置帮教工作和办事机构。各乡镇至少要明确一人专门负责安置帮教工作。要加强对安置帮教工作专干的教育培训,全面提高业务素质。切实加强安帮站的建设,进一步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把安置帮教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责任制,解决一些具体困难和问题,将安置帮教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逐年有所增加,确保安置帮教工作的正常开展。各级要建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述职评议制度,促进各成员单位自觉履行职责。市安帮办将加强与市安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定期会商安置帮教工作。 2、 加强对安置帮教工作的督查考核。按照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办法和省安帮领导小组制定的《安置帮教工作百分考核办法》,年底前做好对各乡镇安置帮教工作的检查考核评分。完善考核奖励机制,探索建立安置帮教工作绩效评估体系。健全和落实对安置帮教工作的督查、讲评和情况通报制度。 二、切实做好衔接排查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刑释解帮人员漏管失控 3、市安帮办和公安部门要及时向乡镇(街道)安帮站和派出所转发安帮通知书。法院和公安部门要健全和落实将判决书和劳教处罚决定书寄送乡镇(街道)司法所和公安派出所的制度,并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克服服刑在教人员“三假”(假姓名、假住址、假身份)的现象。 4、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排查工作。市安帮办每半年、乡镇(街道)安帮站每季度要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排查摸底,重点查清混杂在外来人口中的外地籍刑释解教人员、未回本地报到落户、外出务工和“三假”、“三无”(无亲可投、无家可归、无业可就)刑释解教人员。乡镇(街道)安帮站要及时、逐一建立刑释解教5年内的人员管理档案。 5、建立完善我市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市安帮办要做好信息管理软件的征订工作,逐一建立完善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提高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三、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做好帮教工作 6、组织刑释解教人员开展“奔新生、奔富裕、促和谐”主题活动。制定下发开展这项活动的实施方案,指导各地基层党员、干部与刑释解教人员结成“奔新生、奔富裕、促和谐”的对子,通过开展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帮教活动,以减少社会乱源和不和谐因素,推进平安和谐衡阳建设。 7、严格落实责任帮教制度。进一步落实刑释解教人员逐一签订帮教责任书的“三帮一”、“二帮一”责任帮教制度、跟踪回访制度、定期谈话制度、信息报告制度和委托帮教制度。加强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和“三无”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帮教工作,努力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8、进一步壮大帮教工作力量。把帮教工作与平安建设、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精神文明创建等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协和其他社会团体的支持,扩大热心安帮工作的社会志愿者队伍,广泛动员职工、团员、青年、离退休人员积极参与帮教工作。 四、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9、 积极协调落实有关优惠政策,认真贯彻省综治委转发的中央八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出台切合各地实际的实施细则,落实好中央的优惠政策,扶持刑释解教人员通过多种渠道、多条途径就业。认真落实省安帮工作领导小组、省民政厅、省司法厅《关于对刑释解教人员中生活特别困难的人员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给予社会救济的通知》,将符合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纳入我市社会救济工作体系,落实“低保”等社会救济措施。 10、大力加强安置基地(实体)建设。按照我省安帮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刑释解教人员过滤性安置基地(实体)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大力推进安置基地建设。市区要建立一个安置50人以上或常年保持25人以上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基地(实体)。重点解决那些改造不彻底、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和“三无”的刑释解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问题,防止他们因生活无着落而流落社会重新违法犯罪。 11、做好农村籍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工作。对农村籍刑释解教人员要及时落实责任田土、山林、水面,划分住房宅基地,刑释解教人员原承包的土地被征用的,按政策给予土地补偿费,不得随意克扣或取消。对老弱病残和生活特别困难的,要按政策落实“五保”等社会保障措施。 五、加强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进一步推动安置帮教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12、进一步深化安置帮教工作“四化”的理论研究。围绕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的主题,针对安置帮教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把理论研究工作推向深入,力争推出一批有较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以理论创新推动安置帮教工作的实践创新。 13、加强安置帮教工作法制化建设。加强对安置帮教工作的调研和论证,为省里出台《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条例》创造条件。 14、加强对安置帮教工作的宣传。充分利用各种传媒,培养和总结宣传一批从事安置帮教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和一批弃旧图新、勤劳致富的刑释解教人员典型。市将重点培养和推荐一、二个在全省有影响的先进典型,以此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使安置帮教工作得到全社会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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