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市法制副校长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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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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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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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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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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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教育局 |
郴治市办发〔2010〕8号
关于举办全市法制副校长培训班的通知
各县市区关工委、综治办、司法局、教育局:
为全面提高我市法制副校长队伍素质,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在青少年普法教育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郴州市“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实施方案》(郴关委[2009]8号)文件精神,定于
一、培训内容
“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有关内容;与青少年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青少年心理、生理、教育学等方面的内容。
二、参训人员
各县市区根据具体情况,确定20名在任的法制副校长参加此次培训。
三、时间地点
四、具体要求
1、法制副校长在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帮助学校开展依法治校工作、协助整治优化校园周边环境、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和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今年市综治办已将法制副校长培训工作纳入了综治考核内容,各地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统筹安排时间,确保参训对象按时参加培训。
2、此次培训工作由市综治办牵头,市关工委、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共同协助组织,各县市区要按照通知精神及时组织参训人员。各县市区关工委要明确一名带队领导,确保参训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3、此次培训时间相对较紧,各县市区司法局要把参加培训的人员姓名、性别、单位及职务、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请务必于
4、此次培训不收取培训费,各县市区参训人员的食宿费自理。
郴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郴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郴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郴州市司法局
郴州市教育局
二O一O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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