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雪无情人有情 平安夜里话平安
2008年12月24日晚11点,联合街道司法所成功调处了一起民事纠纷,至此,一场即将闹上法庭的纠纷圆满划上句号。 2009年10月17日上午,胜利山小学组织学生到岳屏公园秋游。4年级一班的范勇同学与李敖同学在打闹过程中,被李汶桑同学装有矿泉水的帆布袋无意撞破左眉处,造成范勇同学九级伤残。事故发生后,范勇家长要求校方赔偿8至10万元。学校没有推诿事故责任,但表明义务教育下校方无力承付学生家长所提出的巨额赔偿。而另外两方家长也不同意承担赔付责任。正当纠纷争执不下,欲闹上法庭之际,联合街道司法所副所长喻萍同志掌握情况后及时介入,通过运用“背靠背”等方法,对当事人四方进行调解。时至12月20日,天气突变,司法所喻萍同志的婆婆患病住院,急需要她的照顾,但喻萍同志匆匆安排好婆婆的陪护,不顾天寒地冻,奔忙在学校和学生家中,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不厌其烦地进行调解。 在联合街道司法所的不懈努力下,2008年12月24日,当事双方终于坐到一起。但双方一碰面,范勇同学的家长情绪十分激动,扬言道:“如果处理不好,我要让学校关门。”喻萍同志一面安抚他们的情绪,一面用法律、政策知识给他作分析、讲道理。当时天寒地冷,但街上异常热闹,人们在欢度平安夜,但喻萍同志抑制住与家人团聚的愿望,耐心地做双方工作。直到当晚11时,学校和范勇同学的家长才心平气和地达成和解协议,按事故责任,由学校和李汶桑家庭分别赔偿28000元和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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