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珠晖区司法行政基层工作要点
2010年珠晖区司法行政基层工作要点
2010年度司法行政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落实“一二三四”工作目标,大力推进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为确保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特制定工作要点如下:
一、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继续搞好专项法律服务,着力推进经济社会发展。
1、按照市局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的统一部署,扎实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紧紧围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各阶段工作要求,适时组织开展重大节日,重要“敏感”时期和季节性矛盾纠纷的预防调处工作;强化人民调解工作职能,认真做好社会热点难点、矛盾纠纷、涉及民生问题矛盾纠纷特别是因金融危机引发的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主动预防和积极开展医疗纠纷调处工作。
2、加强人民调解体制和机制创新,扎实推进“三调联动”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级“三调联动”工作组织机构和三大调解衔接模式,建立健全“三调联动”工作的各项制度,强化“三调联动”工作保障措施,在全区全面深入推开“三调联动”工作,为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打造高效平台。
3、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根据当前我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人员变动大、缺乏系统法律专业知识和人民调解工作实务学习培训的情况,我区计划将在年内8-9月举办一期人民调解员培训班。要求各司法所认真组织好辖区内参加市区培训工作及抓好本级培训工作,做到按要求应训人员不漏一人,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使我区的人民调解员素质得到整体提高。
二、大力推进司法所建设
1、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两办”文件精神,加大司法所建设力度。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两办”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进一步理顺司法所的管理体制,完成司法所收编管理工作,调整充实人员编制,争取部分地方行政编制充实到司法所,争取实现每个司法所不少于3名工作人员(或增加1-2名工作人员)。提高司法助理员的政治、经济待遇,吃透省两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湘办〔2006〕31号)、省编办、人事厅、司法厅《关于清理充实基层司法所人员编制的通知》(湘编办〔2008〕51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规范化司法所建设。
2、又好又快推进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已经批准的司法所建设单位要想办法做好司法所建设筹备工作。争取在今年上半年完成冶金、新湘、广东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任务,年底前完成东风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任务,迎接省市验收。
3、切实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创建规范化司法所工作的意见》和省厅的实施办法,全面推进司法所的组织机构、队伍建设、业务工作、基础设施、所务管理的规范化建设,指导创建一批示范司法所,评比表彰一批模范司法所和达标司法所,带动全区司法所工作规范化水平的提高。要加强内务建设,统一规范乡、镇、街道的人民调解和安帮工作文书档案资料。
三、切实加强安置帮教工作
1、要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制度建设。认真落实中办、国办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0〕5号),出台我区《加强安置帮教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公安部门的支持,形成合力。扎实推进我区安置帮教工作,要进一步强化两劳人员的技能培训,切实帮助两劳人员解决就业、生活等实际困难,促进其融入社会、减少乱源。
2、做好刑释解教人员摸底工作。今年从2月开始对全区刑释解教人员在过去的基础上再次进行清查摸底。根据清查情况逐项进行登记,做到“一人一档”,人员去向清楚有效。为了使这次摸底清查取得实效,要求各单位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搞好协作。
3、扎实做好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工作。各单位安帮机构要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工作,有效防止刑释解教人员漏管失控。同时,继续补充、完善我区刑释解教人员电子信息库,提高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工作的管理水平。
四、全面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
今年的社区矫正工作要遵循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具体实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原则。在广东、东阳渡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下半年社区矫正工作在全区全面铺开。各单位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服刑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刑罚的顺利实施,采取多种形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促使其成为守法公民。
五、努力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1、认真完成“一二三四”工作目标。着重抓好“一二三四”工作目标中的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监控管理制度创新建设和人民调解业务竞赛活动。切实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工作业务技能竞赛活动,进一步增强人民调解员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人民调解员队伍的规范化、职业化建设。深入开展主题安置帮教活动,在刑释解教人员中开展“奔新生、奔富裕、促和谐”主题帮教活动,指导基层安帮工作机构对刑释解教人员真正落实“四个一”帮教措施,扎实开展“创无重新犯罪乡镇(街道)”活动,以减少社会乱源和不和谐因素,推进平安和谐珠晖建设。
2、拓展和规范基层法律服务。积极调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布局,扩大农村基层法律服务的覆盖面;做好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工作者的年检注册工作;核准一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壮大我区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同时,要加强对法律服务市场的规范整顿,不断净化基层法律服务市场,进一步树立基层法律服务队伍良好的社会形象。
珠晖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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