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法律六进十百千”活动的实施方案
各区县(市)依法治区、县(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扎实推进“法律六进”活动的深入开展,切实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2010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总体安排和部署,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全市开展“法律六进十百千”活动,即全市组织10支宣讲团, 100名宣讲团成员深入全市机关单位、企业、社区、农村、学校开展1000堂专题法律巡回宣讲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职能优势,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围绕政府和行政机关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巡回宣讲活动,进一步增强全市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维权和履行义务的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的法治观念,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率先发展”营造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二、任务目标
整合市、区县(市)两级普法讲师团和义务法制宣传教育者队伍的力量,组织宣讲团成员深入全市机关单位、企业、社区、农村、学校开展1000堂专题法律巡回宣讲,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通过组织开展专题法律巡回宣讲活动,切实提高公职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管理和处理社会事务的水平和能力,增强人民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依法表达自身诉求的自觉性。
三、宣讲对象
1、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经济管理、金融管理部门机构的领导干部;
2、司法、行政执法人员;
3、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4、青少年;
5、社区居民和农村居民。
四、宣讲内容
1、有关危害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征地、拆迁、环保等群众关注的法律法规;
2、有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食品安全等方面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3、有关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律法规知识;
4、有关建立诚信机制、规范市场秩序、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
五、宣讲方式
采取主题法制讲座和相关法律串讲等多种方式,以专题讲座为主。
1、市宣讲团成员到市直机关单位和市属大型企业巡回宣讲100场次;
2、区县(市)宣讲团到区县(市)直属机关、驻区企业、行政村、社区、学校巡回宣讲活动900场次。区县(市)各100场次。
授课时间和授课人员由市、区县(市)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讲师团成员的专业特长、个人意向和各地、各单位具体讲课要求进行合理安排。
六、工作要求
(一)要落实工作责任。各级普法依法治理机构要充分认识开展“十百千”专题法律宣讲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将专题宣讲活动纳入普法依法治理年度工作要点,纳入目标管理考核。要层层组建专门班子,明确专人负责,保障工作经费。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加快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将宣讲活动的各项任务要求分解细化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要结合各类群体的不同需求和个体差异,切实采取有力举措,不断增强法制讲座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要精心组织推进。各区、县(市)要统筹工作步骤、人员力量和经费保障,精心挑选授课老师,有条件的地方要组织好业务培训和授课提纲的讲评,确实保证授课的质量和效果。要结合法律宣讲活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资料、法制信息、法制文艺和法律服务进机关单位、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要围绕促进提高各级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整体水平,切实增强领导干部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法律素质和处理能力。要以贴近农民生产生活需要为出发点,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三农”工作方针政策及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深入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要从社区居民的生产生活需要出发,结合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发生在居民身边的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为居民开展法制讲座。要针对企业经营管理实际,深入开展法律宣讲进企业活动,促进增强各类企业及其经营管理人员抵御风险的意识和能力。要围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现实需要,切实加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培养其法律意识,提高其法制观念。
(三)要加强宣传报道。各地要充分发挥已有的法制宣传教育阵地优势,切实加强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和专题法律宣讲活动情况的宣传报道,增强宣讲活动的渗透力和影响力,扩大专题法律宣讲活动的社会影响。要及时收集、掌握宣讲活动各个阶段的工作开展情况,认真统计填报相关表格,归纳总结提升经验作法,努力营造专题宣讲活动良好的氛围。
附件:“法律六进十百千”活动任务安排表
长沙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法律六进十百千”活动任务安排表
|
单 位 |
宣讲对象 |
合 计 |
||||
|
机关单位(堂) |
企业(堂) |
社区(堂) |
农村(堂) |
学校(堂) |
||
|
市本级 |
90 |
10 |
|
|
|
100 |
|
长沙县 |
20 |
10 |
10 |
40 |
20 |
100 |
|
望城县 |
20 |
10 |
10 |
40 |
20 |
100 |
|
浏阳市 |
20 |
10 |
10 |
40 |
20 |
100 |
|
宁乡县 |
20 |
10 |
10 |
40 |
20 |
100 |
|
芙蓉区 |
10 |
5 |
65 |
10 |
10 |
100 |
|
天心区 |
10 |
5 |
65 |
10 |
10 |
100 |
|
岳麓区 |
10 |
5 |
65 |
10 |
10 |
100 |
|
开福区 |
10 |
5 |
65 |
10 |
10 |
100 |
|
雨花区 |
10 |
5 |
65 |
10 |
10 |
100 |
|
合 计 |
220 |
75 |
365 |
210 |
130 |
1000 |
主办单位:湖南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5号。 联系电话:0731-4586444,4586020 E_Mail:hnfz200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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