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不尽赡养义务 法院公开审理曝光
日前,湖南省江永县人民法院对原告何某老人状告其6个子女不尽赡养义务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于2010年2月10日调解结案。
原告何某,现年76岁,是江永县允山镇山爻头村农民,在“多子多福”、“养儿防老”观念的影响下,她一生生育了6个孩子,二子四女。原告为了把小孩抚养成人,在那生活非常艰苦的年代,没日没夜的干活,含辛茹苦终于把孩子抚养成年。现原告年老休衰,丧失劳动力,无经济来源,生活十分困难,她原以为有二个儿子在身边,晚年生活有所依靠,没想到儿子在2009年以后就没有再支付一点生活费,致使原告有病无钱医,在外面讨米度日。2009年12月23日,原告何某来到法院,要求6个子女尽赡养义务,并支付所欠的医疗费。法院受理此案后,到该村依法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当众曝光。在庭审中,从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教育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出发,向以讲解《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对他们进行法律、道德教育,原告的四个女儿承认自己没有孝敬好母亲,当庭请求母亲谅解,母亲当庭撤回了对四个女儿的起诉,原告的两个儿子都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当庭表示愿意履行赡养母亲的义务,并达成赡养原告的协议。此案起到了“审结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受到了当地群众的高度赞扬。现该村已杜绝了不赡养老人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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