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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民警购买盗抢车一律清除出公安队伍

2010-03-11 09:03:07 来源: 点击数:
 

  从2月起到今年11月底,全省公安机关开展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驾驶警车违反交通法规、使用问题警车、违规使用警用车辆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严肃查处。专项治理期间,凡发现非法使用违规车辆的,将严格按照省公安厅六个一律处理追责,民警购买盗抢车辆一律清除出公安队伍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省公安厅举报电话为0731-84590631;举报地址: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110号湖南省公安厅警务督察处,邮编410001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整治如下几个方面:一是驾驶警车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包括非执行紧急公务驾驶警车超速行驶、不遵守交通信号标志等违法行为。二是使用问题警车的行为,包括使用的警车属于走私车、被盗抢车、非法扣留和扣押车等。三是违规使用警用车辆的行为,包括酒后或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警车;警车私用;非因公务将警车停放在餐饮、娱乐场所门口;驾驶警车违规参与婚庆、葬礼及为社会车辆带道等。四是随意处置涉案车辆的行为。

 稿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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