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临湘:灯泡炸裂引爆花炮厂 3名消防战士牺牲
据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灯泡突然炸裂引发火灾
此时,在本能驱使下,黎某拔腿就往厂外逃,途中,她还碰到了本厂另外数名早上六点多钟就已在一、三号组盆车间加班的女工。
军工硝遇火引发二次爆炸
在黎某等几名女工逃离现场后,厂区里已空无一人,但火势仍在蔓延。于是,有群众立即拨通了火警电话。
26日7时21分,临湘消防接到报警,迅速出动两台消防车十余名官兵赶往现场。8时05分,临湘中队副中队长肖忧带领班长鲍赟、战斗员胡超在该厂的纸箱棚外一边扑火一边搜索是否有被困群众时,突然,棚内存放的用于制作烟花爆竹的原材料军工硝遇火突然发生爆炸,3名消防官兵当场牺牲。另有1名战士被埋压在被炸毁的厂房废墟里,后经全力搜救,被埋受伤人员于上午9时被找到,并送医院紧急救治。12时11分,肖忧、鲍赟、胡超等三同志的遗体全部被找到。爆炸现场周边群众无一人伤亡。
由于现场应对措施得力,距爆炸点附近一500公斤炸药库安然无恙,避免了更大灾祸的发生。
厂内安全隐患由来已久
经警方查明,2006年3月,犯罪嫌疑人李武军经与临湘市长春花炮厂法人代表杨小雄协商,由李武军自筹资金在原有厂房外扩建2700平方米的新厂房,挂靠临湘市长春花炮厂,单独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2006年底起,李武军挂靠筹建的厂房及生产线峻工投产。随后,李武军聘请妹夫沈应兵到其厂里负责门卫、排工、生产、验收、维护等工作。近年来,李武军的厂子产品销路广、利润高。然而,在日常工作和管理上,李、沈二人却从来没有对员工进行过安全教育培训。
事故发生后,据临湘警方调查,该厂员工工作时,时常违反烟花爆竹生产管理规定,李、沈二人也视而不见。今年1月以来,为方便雇员加班加点工作,每天傍晚时分,沈应兵吃完晚饭便从仓库里取出军工硝,放于空地筒仓库旁边搭建的简陋纸箱棚的角落里。次日清晨6点多,雇员上班就直接从那棚子里拿硝到组盆车间投入使用。
综合上述情况,警方认定由于李武军、沈应兵对制造烟花爆竹的原材料管理不善和对所雇员工缺少安全教育等诸方面主观原因,加之灯泡自然炸裂闪出火光的客观因素,最终导致惨案发生。
细节
快速引线堆满工作台 100W电灯离台面仅
事后,亲历了火灾发生的黎某向警方介绍,花炮厂的车间工作台大约60厘米高,台面距100W电灯悬吊点
幕后
每年上交7万“好处费” 两厂共用一个许可证
经警方查明,李武军获得杨小雄同意,挂靠在临湘市长春花炮厂后。为避免应付有关部门督查,李武军与杨小雄共用一个经营许可证、法人代表仍系杨小雄,李武军每年上交7万元“好处费”。另据报道,爆炸事故发生时,这家花炮厂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已到期,新的生产证还在申请之中。
稿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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