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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拟增乡镇人大代表总名额

2010-03-09 15:18:12 来源:
 

(记者黄小希 侯丽军)8 日提请全国人大审议的选举法修正案草案修改相关条款,将乡镇人大代表总名额的上限由130 名提高到160 名。

        根据现行选举法的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代表总名额最多不超过130 名。

        但近些年来,一些地方进行了较大规模的乡镇合并,乡镇人口增加较多,有的人口多达十几万甚至二十几万。在这样的情况下,现有规定的乡镇人大代表总名额上限显得偏少。

        据此,正在审议的草案修改了相关规定,明确乡镇“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160 名”。

v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焦洪昌教授表示,草案的这一修改顺应了我国社会城镇化进程的现实,反映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变迁。我国拟修改选举法增加选民对候选人的了解增强候选人“透明度”

        新华社北京3月8日电 (记者周婷玉 贾楠)针对选举实践中对代表候选人情况介绍过于简单的现象,8日提请全国人大审议的选举法修正案草案修改相关规定,增加选民对代表候选人的了解,增强代表候选人的“透明度”。

        现行选举法规定,选举委员会可以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回答选民的问题。

        一些地方和基层选民反映,在基层选举中对代表候选人情况的介绍过于简单,提供给选民的候选人情况主要是个人简历、政治面貌、学历等,选民缺乏对候选人的深入了解,影响投票积极性,因此建议加大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的力度,增强对候选人的了解。

        为此,选举法修正案草案对有关规定作出修改,规定“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的要求,应当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由代表候选人介绍本人的情况,回答选民的问题。”

        同时,草案还增加规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及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应当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公布。而此前只是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名单。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说:“这样规定,有助于进一步扩大选民行使了解权,使选民与候选人的见面形式具有一定实效性,提高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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