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普法、人民调解员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普法、人民调解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乡、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辖区各企事业单位: 为搞好普法、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工作,经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区司法局决定举办全区普法骨干及人民调解员培训班。现将培训前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区综治委成员单位主管领导; 2、学校法制副校长; 3、乡、街道调委会副主任(分管领导)、司法助理员; 4、村、居调委会主任,新进村两委干部; 5、企事业单位调委会主任; 6、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制专干。 二、培训内容 1、《劳动法》; 2、人民调解工作业务; 3、典型案例分析。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1、培训时间:8月18日—20日,8月18日上午报到。 2、培训地点:衡阳市南岳金瑞大酒店(南岳大庙后坪)。 四、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 1、此次培训是今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关于普法、人民调解工作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各乡(街道)务必高度重视,组织好辖区内单位有序参培,把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2、本期培训每位学员交培训费500元(含食宿、教学、资料费等),司机食宿自理。 联系电话:2469977 联 系 人:邓小银(6691133) 衡阳市石鼓区司法局 二OO八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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