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欧阳灼亮荣获湖南省第二届“我最喜爱的十佳人民警察

双峰县公安局洪山殿派出所所长欧阳灼亮
2月2日下午,湖南省公安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长沙召开,娄底市双峰县公安局洪山殿派出所所长欧阳灼亮应邀参加会议。会上,欧阳灼亮从省公安厅领导手中接过了荣立一等功的证书、奖章以及被评为湖南省第二届“我最喜爱的十佳人民警察”的证书及奖金,这是双峰县公安局首个获得最高荣誉的民警,既是他个人的荣誉,更是双峰公安队伍的荣耀。
1996年8月,年仅20岁的欧阳灼亮从湖南省人民警察学校毕业后,走上公安工作岗位,来到双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工作。从一名普通侦察员做起,十年磨一剑,凭着对党的无限忠诚,对公安事业的无限热爱,他担纲侦破了300多起大案、要案、疑案,摧毁了各类犯罪团伙100多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000多人。由于他突出的工作业绩,先后担任刑侦大队中队长、副大队长。2007年4月,他受命来到工矿企业较多、社会矛盾复杂、治安环境令当地党委政府担忧的洪山殿镇,担任洪山殿派出所所长。他以所为家,敬业受岗,青春奉献在岗位,热血飞洒在警营;他身先士卒,冲锋在前,智破连环盗窃案,勇擒抢劫匪徒;他心系百姓,情注洪山,群众诉求无小事,百姓利益是大事;他烟酒不沾,淡泊名利,宽以待人对战友,严于律己树榜样。他用大智、大爱、大德彻底改变了洪山殿镇的社会治安状况。洪山殿镇组织县、镇人大代表对派出所工作进行评议时,满意率达100%。在双峰县公安局精细化管理考评中,洪山殿派出所连续两年名列前茅。在他的身上集中体现了新时期人民警察的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立足本职岗位、维护公平正义的职业情怀。
一分耕耘,一份收获。欧阳灼亮的工作业绩得到了各级的充分肯定,他连续十三年优岗,荣立三等功六次、二等功二次、一等功一次。2005年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警察”,2006年被评为“全市优秀共产党员”,2007年被评为“娄底市十大优秀青年卫士”,2008年被评为“娄底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双峰县优秀领导干部”、“双峰县人民满意公务员”,2009年度通过县、娄底市公安局推荐,网名网上投票,省公安厅评选出欧阳灼亮为湖南省第二届“我最喜爱的十佳人民警察”,并记个人一等功一次。在娄底市公安系统,欧阳灼亮成为了数不多的同时荣立过一、二、三等功的优秀杰出青年民警。(吴清辉/报道 谭卫丰/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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