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车整治工作成效初显
根据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警车集中管理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我局自去年12月开始,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了警车集中整治活动。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建立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树立司法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经过周密部署,扎实有效的推进,我局警车集中整治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成立机构,确保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由局长傅军任组长的司法行政系统警车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警车集中整治方案。各县市区司法局和市劳教所也根据自身工作实际,成立了领导机构,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加强宣传,确保思想认识到位。组织基层分管领导、主管车辆负责人、局机关相关部门及全体驾驶员进行培训,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警车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干部职工规范使用警车的自觉性。同时,面向社会设立举报电话,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整治工作;三是自纠自查,落实责任追究到位。通过摸底排查、分类登记、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驾驶员签订责任书,摸清了我市警车管理使用的基本情况。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未发现一牌多挂、警车外借等违法违纪问题,也没出现涉警交通事故等问题;四是健全制度,确保督查整改到位。在集中整治活动中,我局对各县市区督查存在的问题,严格按照警车集中整治要求,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按照谁用车谁负责、谁带车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相关警车管理制度,严格遵照执行,从根本上规范警车的管理使用。 (计财装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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