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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第一阶段工作实现“三个有效”

2010-02-05 09:09:02 来源:湘潭市司法局
 

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切实做好“两会”、“两节”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按照“调防结合、预防为主、依靠群众、协调配合”的工作方针,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了“社会治安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目前第一阶段活动已经结束,并呈现出三个特点:

一是安排部署周密有效。召开局长办公会和局务会议,及时传达贯彻了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精神;第一时间制定下发了《湘潭市司法局社会治安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傅军局长为指挥长的市局社会治安百日整治专项行动指挥部,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局机关各个业务部门;督促各县市区、市劳教所建立健全了相应的专项行动指挥部、办事机构和活动方案,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是宣传造势深入有效。成立了以政治部、办公室牵头,各业务部门参与的宣传报道班子,通过多种形式加大专项行动宣传力度。将行动方案上传至司法局门户网站,在办公区域悬挂横幅,在市政府大楼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行动口号,利用基层法律服务短信平台发送即时活动信息,营造了良好的行动氛围。

三是活动举措扎实有效。开展摸底排查工作,摸清专项行动对象底数,明确整治重点;落实重大案件辩护报告和时效制度,加强对律师参与刑事辩护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百日集中调处行动”,将一批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的管控,发现异常情况马上上报,防止其重新危害社会。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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