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晖区组织开展第六届全区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各乡镇场、区直相关各部门: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今年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促进“三个文明”在农村的协调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根据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全市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衡依治办[2007]4号)文件精神。结合珠晖实际情况,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今年5月组织开展第六届全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为确保宣传教育月活动取得扎实效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第六届全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的主题是:“法律知识进农村,依法办事促和谐”。 二、方法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时间为4月26日—4月30日,各相关部门、乡、镇、场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出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实施方案,做好前期宣传发动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时间为5月8日—5月28日,各相关部门、乡、镇、场要采取各种宣传手段、宣传形式,大造声势,大张旗鼓地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3、总结提高阶段。时间为5月28日—5月31日,各相关部门、乡、镇、场要将活动情况写成书面总结报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依治办将对全区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验收结果纳入全区开展综治工作检查评比评分。 三、活动内容 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组织实施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重点是宣传普及宪法和物权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 四、活动安排 1、区依法治区办将于5月10日在东阳渡镇司法所门前举行珠晖区第六届全区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的启动仪式,并组织金雁律师事务所、珠晖法律援助中心、珠晖区公证处的精干人员,在东阳镇、茶山坳镇的集贸市场分别设立三个法律咨询台,二个法律法规宣传广播站,时间为三天,直接为农民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各相关单位、乡镇场要利用法制宣传栏、宣传横幅、宣传标语广泛进行宣传动员,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形成集中宣传声势。 2、结合区爱路护路宣传教育月活动,由区司法局负责组织铁路、当地公安派出所、教文体局等单位出动3—5台宣传车,深入沿线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车站、流动人口聚集点进行爱路护路巡回宣传。 3、要根据区里统一安排,积极做好《农民普法简明读本》的免费发送工作,确保《读本》发送到每家农户手中。 4、要结合“司法行政大动员,化解矛盾促和谐”专项维稳活动,要加强对乡镇干部和村支“两委”的法制教育培训,组织农民工上好一堂法制宣传课,使他们熟悉依法维权的渠道,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适应城市和企业的各项依法管理。 5、要整合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队伍。要充分发挥农村人民调解员、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身在农村、熟悉农村的优势,采取与村(组)“一帮一”定点联系、对口服务的方式,针对农村现状和农村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威信高、影响大和回乡知识青年、复员退伍军人热情高、知识新的作用,把他们作为“法律明白人”的重点培养对象,以此推动村级兼职法制宣传骨干队伍的建设。 五、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战略的长期任务,持续不断地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有利于推动农村“三个文明”建设,促进农村各项事业的健康、协调发展,有利于化解农村各种矛盾纠纷,预防和减少农村违法犯罪,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优化农村经济环境,有利于引导农村广大干部群众统一思想,凝聚力量,自觉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加强领导。各乡镇、场都要成立由分管政法的负责同志为组长,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农村法制宣传月的工作,并制定方案,合理安排,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月活动。 3、统筹兼顾,做好结合文章。要把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与“司法行政大动员,化解矛盾促和谐”专项维稳活动相结合,搞好农村法制宣传,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引导、转化功能,引导农民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要把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与爱路护路宣传教育月活动相结合,提高沿线村民(居民)爱路护路意识,推动创建“平安铁路示范路段”活动深入开展。 4、务求实效。各相关单位、乡镇、场都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好活动方案,要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多手段大张旗鼓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使宣传教育活动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确保宣传月活动收到实效。宣传活动中,要把所做的工作及图片资料收集整理好,月底做好总结工作。区依法治区办将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对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验收结果纳入全区年度综治工作检查评比记分。 珠晖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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