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09年度厅级领导干部第二批学法考试的通知
市直相关单位,中央、省驻怀单位:
根据湘治省发〔2009〕7号、湘治省发〔2009〕 8号文件精神,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决定于2010年1月10日举行2009年度全省党政事业单位厅级领导干部暨国有大型企业领导干部第二批学法考试(以下简称第二批考试)。为做好此次考试的组织和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凡未能参加全省第一批学法考试的在职厅级领导干部均应参加第二批考试(男年满58周岁、女年满53周岁,且本人书面申请不参加考试的,可以免考)。其中驻外人员或出差在外人员亦需以其它适当方式参加第二批考试。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
(二)地点
西南宾馆二楼中型会议室。
三、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与第一批考试相同,即以《湖南省“五五”普法2009读本》中“法治理念”、“新制定法律法规”、“新修订法律法规”为考试主要内容。考试范围、重点及题型详见《湖南法治》网 “年度学法考试”主页,可自行下载。
四、考试方式、时量、计分方法
考试为统一集中开卷考试,考试时量120分钟,卷面总分120分。
五、考务组织及分工
本次考试由省考委会负责命题制卷和阅卷登分,市考委会负责考试报名、考场安排、监考等考务工作,省考委会不再派员巡考监考。
六、注意事项
组织好领导干部学法考试意义重大,各单位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做好学习辅导、协调服务等工作,确保考试各项工作不出纰漏。
本次学法考试工作结束以后,省考委会将一并通报两次学法考试成绩,并报省委组织部。
怀化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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