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力量排查预防和参与化解非正常上访案件的通知
各股、室、处、所: 为贯彻落实专项维稳活动第三阶段要求,推动专项维稳活动深入开展,根据湘司发[2008]47号文件精神,从5月初到8月底,组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发挥各项职能作用,集中力量排查预防和参与化解一批非正常上访案件(指在各级信访部门登记挂号的非正常上访案件),以确保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各司法所应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日常排查制度,重点排查 预防非正常上访案件,要摸清辖区非正常上访案件底数,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区别情况,尽最大努力做好化解或维控工作。 市司法局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选取在当地有较大影响的非正常上访案件作为现阶段专项维稳活动的主攻目标,充分调动局机关和各司法所力量进行有效化解。 二、方法步骤 (一)集中力量排查预防(5月5日至8月31日) 要密切关注社会动态,准确掌握社情民意,全面深入排查可能影响奥运会期间社会稳定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和谐因素,预防处理本地区、本单位可能引发非正常上访的苗头、倾向、事端。 (二)集中力量参与化解(5月5日至8月31日) 1、落实责任、制订方案 要对造册上报的,拟参与化解的非正常上访案件,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度,逐案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认真分析研究,提出化解或稳控对策,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2、采取措施,集中化解 在具体介入的过程中,要科学合理地对待上访者的诉求和需求,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安置帮教、法制宣传等职能,坚持分类化解,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实现办案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对因疑难矛盾纠纷引起的,要通过开展纠纷评议或公开听证等方式,加大调处化解工作力度;对因误解或缺乏法律政策知识的,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对需要提供代理服务的,要及时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对确困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的,要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对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要及时启动‘三调联动’机制。 3、主动汇报,做好稳控 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之后,对已经化解的,要做好回访,避免反复,对在司法行政部门职能范围内化解确有困难的,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积极寻求息访措施,在奥运会闭幕之前的特定时间内,配合有关部门切实做好稳控工作,严防赴省进京上访或事态扩大恶化。 三、工作要求 1、认真加强领导。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排查预防和参与化解非正常上访案件,是当前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服务大局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充分认识其重大意义,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包案,迎难而上,多讲作为,务必使这项工作取得实效。 2、强化工作督查。市司法局专项维稳活动领导小组将组织专门力量逐案督查指导,狠抓落实,确保实现预期目标。 3、切实解决问题。要尽职尽能,切实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从根本上促进事要解决、人要回去、案结事了、息访罢访,严禁弄虚作假、敷衍塞责。 4、加强总结推广。各地各单位要积极探索司法行政部门排查预防和参与化解非正常上访案件的方式方法,总结推广好的成果经验。 韶山市司法局 二OO八年五月七日
上一篇:韶山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 08-18 ]下一篇:践行执法为民,她为司法行政工作绘丹青[ 08-18 ]
Copyright © 2003-2010 hnfz.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湖南法治 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湖南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5号。 联系电话:0731-4586444,4586020 E_Mail:hnfz2003@163.com
本网首席法律顾问:黄辉明 湘ICP备05002754号
主办单位:湖南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5号。 联系电话:0731-4586444,4586020 E_Mail:hnfz2003@163.com
本网首席法律顾问:黄辉明 湘ICP备0500275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