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澧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一) 按照县委、县人大、县政府的要求,全面落实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决议,制定本系统、本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年度实施意见、规章制度和工作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 按时参加领导小组会议,对加强全县依法治县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贯彻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落实意见。
(三) 加强组织领导,督促本系统、本单位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落实。
(四) 指导、协调和督促本系统、本单位依法治理工作,并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
(五) 认真落实部门执法责任制,将依法治理各项任务落实到职能部门和岗位,年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
(六) 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坚持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定期举办法律知识讲座,积极组织、带头参加全县年度普法统一考试,不断增强和提高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
(七) 认真抓好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切实提高专业法律知识水平。
(八) 加强本系统、本单位执法人员培训工作,落实持证上岗和错案责任追究制,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九) 配合县委、县政府工作,培植专项治理典型,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把行业依法治理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管理轨道。
(十) 坚持重大事项决策前法律咨询制度,努力做到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
(十一) 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措施,坚决防止和克服部门保护主义现象。
(十二) 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民主监督,保障公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十三) 定期开展执法检查,督促本系统、本单位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法治管理水平。
(十四) 对本系统、本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主动进行调研。制定相应对策,并报领导小组。
(十五) 搞好本系统、本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典型的培养、总结、推广和上报工作。
(十六) 定期对本系统、本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书面总结材料。
(十七) 定期召开本系统、本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交流经验,表彰先进。
(十八) 根据领导小组的安排,抽调人员参加全县统一组织的依法治县工作检查、考核、验收。
(十九) 加强信息交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联络工作。
(二十) 按时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成员单位责任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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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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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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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职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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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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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
办公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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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围绕依法治县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2、 做好综合协调和督办工作,促进依法治县工作齐抓共管局面的形成;
3、 转发依法治县工作指导性文件;
4、 建议县委召开全县依法治县工作会议;
5、 建议县委表彰全县依法治县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6、 印发依法治县年度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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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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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
组织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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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列入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
2、 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监督,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干部考核内容,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3、 对拟任科级干部及时通知依法治县办组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4、 督促县委党校将法制教育纳入培训教育规划;
5、 对全县公职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进行指导、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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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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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
宣传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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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督促、检查、协调和指导;
2、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县级领导法制讲座;
3、 负责健全全县各级党委(组)中心学习组学法制度,把学法用法列入后备干部政治理论考试内容,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配合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督导检查;
4、 负责把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创学”考核内容;
5、 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成员单位落实职责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6、 督导新闻媒体参与依法治县办组织的大型法制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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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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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政法委(综
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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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将依法治县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评范围;
2、 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提高政法工作水平;
3、 建立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落实司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4、 对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民政局(司)执法质量进行考评;
5、 参与依法治县办对全县依法治县工作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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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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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
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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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清理、废止工作;
2、 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
3、 协调、指导政府各部门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4、 建议政府领导定期听取有关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汇报;
5、 向县政府领导反映依法治理工作情况,对全县依法治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6、 会同依法治县办对政府各部门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7、 建议县政府表彰全县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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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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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
大内
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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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定期组织对《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 建议县人大常委会进行执法检查,定期听取“一府两院”对《“五五”普法规划》、《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审议依法治县重大事项;
3、 组织好对“一府两院”组成人员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
4、 组织做好检、法机关司法责任制和政府法制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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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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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
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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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积极组织开展社会治安专项治理活动,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2、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形成预防和控制各类犯罪的防控机制;
3、加强对流动人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流动人口素质;
4、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有轻微犯罪行为青少年的帮教工作;
5、深化警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监督,严格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度;
6、抓好本行业执法质量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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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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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
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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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认真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
2、 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公平正义,防止冤假错案;
3、 正确运用公诉权,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和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4、 坚持检务公开,严格落实案件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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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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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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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和严重经济犯罪分子;
2、 依法调整各种法律关系,及时妥善处理各种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3、 积极开展司法建议活动,消除治安隐患;
4、 坚持司法公开、严格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度;
5、 通过审判活动对公民进行法制教育。
6、 建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做好“问题”青少年的帮教、转化、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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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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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
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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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督促指导农口系统相关专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2、 加强农业劳动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
3、 大力推进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加大农资市场整顿力度;
4、 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
5、 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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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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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监
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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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监督县、乡(镇)政府、县直各单位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决议;
2、 开展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3、 依法查处依法治县工作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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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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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
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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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加强对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2、 组织企业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3、 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法人治理机制;
4、 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搞好法律知识培训;
5、 引导企业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室,配齐配强法律顾问;
6、 组织引导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认真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7、 配合有关部门搞好企业下岗职工的法制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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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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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
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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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抓好在校学生法制教育,把法制课列入教学计划,做到“计划、教材、师资、课时”四落实;
2、 组织搞好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聘任工作并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3、 定期组织对法制任课教师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4、 切实维护学校、教师和在校学生的合法权益;
5、 加强协作与联系,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网络;
6、 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7、 协助依法治县办做好教师学法用法培训、考试工作;
8、 组织开展全县青少年法制宣传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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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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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建
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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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和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2、 加强对农民工和其他建筑人员的法制教育;
3、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劳动纠纷专项依法治理;
4、 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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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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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
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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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加强财政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对财政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根据依法治县工作需要,提供必要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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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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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
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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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做好对全县公职人员的法律知识考试成果运用,按照有关规定将考试成绩作为奖惩、晋升的重要条件;
2、 把法律知识作为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的重要内容;
3、 加强对军转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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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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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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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与县委宣传部共同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监督,协调依法治理工作;
2、 草拟普法规划和依法治县规划;
3、 组织编写普法补充教材;
4、 会同有关部门抓好领导干部、公职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工作;
5、 组织开展“送法下乡”“法律进社区”“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
6、 组织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检查、考评,向县综治委和县考核办提供考评情况;
7、 建议县委、县政府表彰全县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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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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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
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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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依法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救灾救济、优抚安置、社会福利和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2、 加强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保护工作;
3、 依法加强对社会团体的管理工作;
4、 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落实“四民主、两公开”制度;
5、 指导和督促做好村民自治章程的修订和完善、制订村规民约,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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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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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
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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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积极开展物价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活动;
2、 开展价格依法治理活动,依法对商品和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者和中介组织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规范价格行为,维护公平竞争价格秩
序,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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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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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
府法
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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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搞好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核、解释、清理工作;
2、 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3、 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4、 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执法质量进行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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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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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地
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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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搞好“税收宣传月”活动,
2、 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护国家税收收入;
3、 健全完善税收征管模式,强化税源管控,堵塞税收漏洞;
4、 推进评议考核制;
5、 开展诚信教育,搞好纳税信誉等级评定;
6、 做好本系统执法质量考评;
7、 依法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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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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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
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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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市场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考核工作,
2、 依法规范公司行为,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立;
3、 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
4、 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搞好“3.15”活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5、 加强对民营企业从业人员法制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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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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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国
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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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搞好依法纳税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2、 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护国家税收收入;
3、 坚持依法治税,完善规章制度,防止税源流失;
4、 做好本系统“依法办事窗口单位”的动态管理;
5、 做好本系统的执法质量考评;
6、 坚决打击各种偷骗税行为,切实维护税法的严肃性。
7、 认真落实国家优惠政策,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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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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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广
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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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抓好依法治县工作的电视新闻宣传报道;
2、 在电台、电视台开办法制专题节目;
3、 在全县农村法制宣传月、青少年法制宣传周、全国“12.4”法制宣传日期
间播放领导电视讲话和依法治县办制作的其他法制宣传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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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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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
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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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对医疗卫生场所的监督管理,维护良好的医疗卫生秩序;
2、组织有关部门抓好公众卫生知识教育,有效预防传染性疾病;
3、组织医务工作者的法律知识培训,做到有计划、教材、课时;
4、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依法及时化解医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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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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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商
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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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开展商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2、 理顺工作程序,规范商务活动秩序:
3、 依法改善投资环境,保护投资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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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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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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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加强文化市场管理
2、 组织开展管理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
3、 加大对违规经营网吧清理、整顿力度,依法净化文化环境。
4、 与依法治县办共同组织全县的法制文艺汇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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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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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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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市场管理法制宣传教育;
2、依法规范市场行为;
3、强化产品、技术、服务质量监督,加大假冒伪劣产(商)品的查处;
4、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搞好“3.15”活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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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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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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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强化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2、 维护交通秩序,规范收费行为;
3、 及时处理交通事故,依法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4、 加强行业专项治理,保证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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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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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阳
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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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负责组织本地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和“12.4”法制宣传教育日活动;
2、 配合做好县直单位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3、 抓好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和其他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工作;
4、 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做好法律进社区、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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