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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9年全州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

2009-09-17 22:30:1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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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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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州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办公室
 
州治州办发[2009]9号
 
关于开展2009年全州青少年法制
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党委宣传部、综治办、教育局、司法局、团委、依法治县(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增强青少年法制观念,根据湘治省办(2009) 21号文件要求,从今年9月21日至30日开展全州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法守法用法,建设美好祖国
二、 活动内容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各地要紧紧围绕本次活动的主题,切实做好普法重点对象------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青少年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广大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今年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六个方面:
1、积极参加全国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该活动由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全国普法办联合举办,包括全国青少年现场法律知识电视大赛和第六届全国青少年网上普法知识竞赛两项内容。电视大赛我省将组织代表队赴京参赛,省代表队由省司法厅、团省委、省依法治省办组织在省内部分高校中选拔产生(另行文)。第六届全国青少年网上普法知识大赛,时间从8月开始至11月结束。采取网上答题的形式,请参赛者通过实名注册登录“中国普法网”答题,即时提交答案,竞赛活动组委会根据答题成绩及规则确定获奖人员。竞赛分月赛、年度赛。省里选拔现场法律知识电视大赛选手时,将以参加网上答题的成绩作为参考。
2、充分发挥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大力开展在校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类在校学生是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坚持将法制教育列入日常教学内容,努力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宣传周期间,要通过开展法制故事会、法制讲座、普法知识竞赛、举办法制征文、宣传栏、图片展览和参观法制教育基地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引导性、互动性和趣味性。
3、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制副校长工作机制。法制副校长在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以宣传周为契机,各地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副校长队伍建设,在宣传周期间,要全面组织法制副校长至少为学生上一堂生动活泼、主题突出的法制教育课。各地要出台和完善法制副校长工作系列制度,推动该项工作走上规范化的轨道。
4、推进依法治校,大力宣传推介第二批“湖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成果。为进一步提高依法治教水平,去年省教育厅部署开展了第二批“湖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各地、各类学校要以第二批示范校为典型和榜样,全面加强学校法治建设,逐步增强学校管理人员、教师、学生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
5、关注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制教育,确保法制教育不留死角。农村留守青少年和进城农民工子弟。近年来,农村留守青少年和城市农民工子弟违法犯罪现象多发,各地要动员和推动团委、妇联、关工委、法律援助和服务机构及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等组织和个人为他们开展“一对一”的关爱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帮助其提高遵纪守法和防范危险、抵制侵害的意识和能力。失学、待业青少年。要综合动员社区(街道)、用工单位、职业培训机构等主体,采取以案说法等生动活泼的法制教育形式,引导教育他们正确认识是非善恶,自觉遵守社会秩序,依法处理各种纠纷。刑释解教青少年和罪错青少年。动员社会各种法制教育资源,采取结对帮教、培训就业帮教、生活扶助等方式,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率。
6、加强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开展实践性的法制教育活动。宣传周期间,各地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通过到法庭、监狱、劳教所、工读学校、看守所等单位观摩体验;组织改造表现好的未成年犯、劳教学员到学校现身说法,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情景训练等活动,在实践中帮助青少年深刻理解法律,将法律知识真切地带到青少年身边,变法制教育为一种直观生动的生活体验。从今年开始,各县市都要建立一个以上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
三、工作要求
1、领导重视,提高认识。各县市领导要把青少年法制教育放在事关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把握时代发展变化规律,不断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时俱进。要认真总结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并加以推广,切实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实效性
2、部门联手,形成合力。各县市各有关部门特别是联合发文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整体合力。活动期间,地方党委宣传部门要协调、指导当地电视、广播、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形成持久、有力的法律宣传声势;地方综治办可配合活动开展清理整顿校园周边环境的专项行动,协调政法部门加大对“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打击力度,净化青少年的生活学习环境;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本通知转发到辖区内的所有中小学校,并督促各类学校制定法制宣传周活动方案;县市共青团组织特别是学校团组织要组织发动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参与本次宣传周的各类活动。
3、总结经验,及时上报。活动结束后,请各县(市)依法治县(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参与本次宣传周活动的相关部门收集有关情况,统一汇总后,于10月12日前报州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办公室。
 
 
湘西自治州委宣传部     湘西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湘西州教育局             湘西州司法局
 
 
共青团湘西州委         湘西州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九年九月十五日   
 
主送:各县(市)依法治县(市)办、州委宣传部、州综治办、州教育局、团州委
抄送:省治省办、州委办、州人大办、州政府办、州政协办、
依法治州领导小组正副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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