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上海遇难 司法所依法索赔62万元
2008年9月28日,巷子口镇仙龙潭村村民张某(男,21岁)
在上海市闵行区鼎毅商贸有限公司下班途中,被汽车撞死,而肇
事车辆当场逃逸。噩耗传来,死者家属立即请求巷子口司法所提
供法律帮助。案情就是命令,所长曾正辉立即与死者家属一同赶
往上海。到达上海后,曾所长当即调查取证,在暂时无法找到肇
事车辆的情况下,凭着多年办案的经验,曾所长认为死者张某系
下班途中遭遇机动车事故伤害,构成工伤,于是向闵行区劳动社
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了死者张某与公司的劳动合
同、下班回宿舍的路线图及交警部门的事故伤害证明等相关证
据。与此同时,曾所长积极与交警部门取得联系,寻求交警部门
对追查肇事逃逸车辆的重视。在上海交警部门的努力下,
商,肇事司机最终与死者家属达成了25万元的民事赔偿协议。同
时,上海市闵行区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死者张某构成工伤的认定
书也下来了,根据上海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由社保局赔偿张永家
属377440元(37744元/年×10年)。此次交通事故,巷子口司法
所曾正辉所长两次赴上海,历时19天,最终为死者家属依法索回
赔偿款627440元,创造了为巷子口镇外出死亡务工人员依法索赔
的最高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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