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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子口司法所上为政府分忧 下为百姓解难 努力实现“三个满意”

2009-09-08 04:13:18 来源:本站原创
 

 

自1999年收编建所以来,巷子口司法所年年被评为市、县系统先进单位,司法员袁雪松同志8次立功受奖,2001年被授予“湖南省人民满意公仆”,2004年被国家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调解员”。2005年,袁雪松同志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受到了胡锦涛、温家宝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深入开展“专项维稳”活动,全力维护全镇大局稳定
巷子口镇地处宁乡西部边陲,多年来,这里是非纠纷多,调处难度大,是影响全镇稳定和发展的严重隐患。对此,2007年以来,他们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优势,全力开展“司法行政大动员,化解矛盾促和谐”专项维稳活动,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42起,调解率达100%,成功率达99%。
1、坚持依法办事,对突发群体性事件,早介入、早疏导,做到快调快结。处置突发群体性事件,具有很强的紧迫性、艺术性和政策法律性。一是要有快速反应的信息网络。几年来,他们狠抓人民调解信息员队伍网络建设,无论全镇哪个角落发生纠纷,他们都能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二是面对复杂局面,他们能迅速疏散围观群众,制止事态进一步扩大。三是在调解工作中,他们既注重调查,讲清法律政策依据,让当事人心服口服,又教育引导当事人尊重社会公德,换位思考,预防当事人“得理不挠人”,漫天要价。必要时,他们还邀请一些有正义感的群众代表参加,对当事人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四是快调快结,不留纠纷后患。去年该镇发生突发性死亡事件4起,都得到了及时化解,特别是直田眼科医院死人事件,险些出现抬尸闹事后果,他们在第一时间赶到医院,迅速平息了事态。
2、强化责任意识,对非正常上访,多解释、多说服,做到不弃不舍。做好非正常上访的化解工作,首要的是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要认真听取上访人的诉求,帮助上访人弄清事实真象,辩明是非曲直。很多上访者由于不明政策法律的有关规定,或者是受他人蛊惑,往往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而不依不挠;还有的本来事情不大,但由于接访者态度生硬,不解释,不劝说,一味压服,因而使矛盾激化。在工作实践中,他们的一贯做法一是认真倾听,二是仔细分析诉求,三是依政策法律做好解释劝说工作,四是能解决的合理诉求尽量帮助解决。去年该所共预防和化解6起非正常上访。如巷市村村民张某被打伤致残,法院判决赔偿了158600元,张某不服,多次准备到省、市甚至北京上访。他们第一次接访后,又多次上门找其谈心,针对其提出的赔偿标准问题一起学习有关法律知识,一条一条耐心解释,彻底消除了张某上访的念头。
3、坚持公平公正,对重大疑难纠纷多调查,重证据,做到不偏不倚。一些重大疑难纠纷,往往久拖不决,甚至转化为刑事案件。其实,只要调解人员深入调查,客观公正地平衡利益,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如该镇村民邹某两兄弟为争林地和出路已有12年多,村干部见了就摇头。去年6月18日,他们邀请林业、国土两部门一起查实资料、实地丈量、兑换土地,终于修通了两家共同的出路而使双方握手言和。
二、当好党委政府参谋助手,积极为部门排忧解难
几年来他们坚持当好党委政府法律参谋助手。一是坚持为镇普法领导小组上好每堂法制讲座,使领导们依法办事意识不断增强;二是对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决定,他们都积极提供意见和建议,使之经得起法律的检验。三是在每一项重大工作中,他们都协助政府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以法律文书消除群众的后顾之忧。如去年年初,巷子口供电所拟兴建供电大楼,他们协助政府多次召开户主会,并一家一家上门签定补偿安置协议,使工程得以顺利完工。在8条村级水泥路面硬化中,他们认真组织工程投标、合同起草和签定,并依合同监督施工全过程,又好又快地完成了路面硬化任务。
三、强化服务“三农”意识,全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该镇有外出务工农民近万人,为了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每年初,他们举办外出务工人员学习班,给务工人员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讲解自我维权的方法和途径,赢得了广大务工人员的普遍好评。在日常工作中,不管工作多忙,他们对务工人员求助案件一律优先办理,随喊随到,并尽量减轻当事人负担。去年该所先后外出长沙、岳阳、怀化、上海等地7次,与农民工同吃同住,使伤残农民工依法获得赔偿196万多元。广大农民工赞扬他们说:“有事找司法,放心闯天下”。自收编建所以来,他们真正实现了“领导满意,群众满意,自己满意”的工作目标   。(通讯员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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