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湘区法院首推<宣告缓刑和管制罪犯执行告知书>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五部门于2009年6月25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和规范监外执行工作意见》,以加强和规范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宣告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交付执行。
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积极响应,迅速贯彻执行,近日在全市法院首次推出了《宣告缓刑和管制罪犯执行告知书》。该《告知书》一式三份,一份交监外执行罪犯本人,一份送达执行地县级公安机关,一份由法院存档,其中明确了罪犯在监外执行刑罚期间要遵守的规定以及违反规定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此举进一步规范了监外执行工作、确保了监外执行的正确实施,也填补了监外执行管理制度上的一项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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