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全州公职人员参加“全国公务员学法用法征文”活动的通知
关于组织全州公职人员参加
“全国公务员学法用法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依法治县(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州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五五”普法规划和中组部、中宣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精神,扎实推进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湘治省办发[2009]9号文件的部署,结合我州普法工作实际,现就组织全州公职人员积极参加“全国公务员学法用法征文”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要求,通过征文活动,努力增强广大公务员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水平,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实现省委提出的“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就业、强基础”的总体要求,加快依法治州进程,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征文内容
各地、各部门和行业通过组织广大公职人员深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围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以及公正司法、严格执法水平,从个人的角度记述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或个人在学法用法具体实践中的特色经历、经验与教训、感受和体会,宣传和彰显法治在推进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推进各项事业改革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此外,结合我省实际,还可以选择如下内容作为主题:1、运用法律手段应对金融危机,促进富民强州;2、纪念“依法治国”入宪十周年;3、贯彻实施《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积极建设法治政府;4、推进地区、部门、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5、对法治县(市)创建工作的思考等。
三、征文对象
全州国家公职人员均可参加征文活动。各级领导干部应率先垂范,带头参与。
四、活动安排
征文活动从6月1日开始至8月30日结束。
活动结束后,州依法治州办组织专家对征文进行评审,将从所有的参赛征文中评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10名,同时,对征文活动搞得好的单位和县(市)评选组织奖2名。并对获奖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州依法治州办将获奖文章推荐报送省依法治省办,参加全国征文活动评选。
征文活动结束后,《法制日报》将组织若干专版,集中选登部分全国优秀获奖作品,省依法治省办好将精选部分省内优秀文章在《湖南日报》“法治湖南”专刊、《湖南依法治省》杂志和《湖南法治》网站刊载,并向其它媒体刊物推介。
五、具体要求
1、征文文体不限,可以是论文、散文、小说、故事等(诗歌除外),语言精炼,字数控制在2000字左右。
2、内容要求有理有据、言之有物、真实感人,避免空谈说教、泛泛而谈。
3、每县市推荐报送4篇文章。州直每个单位1篇,报送到归口管理单位,由归口管理单位将本系统所有征文作品统一报送到州依法治州办。
4、接此通知后,希望各县市、各单位予以重视,认真组织。要把这次征文与当前各地、各部门普法工作特别是干部年度学法用法工作结合起来,确保征文活动顺利完成。
州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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