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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出台重大行政决策规则

2009-07-16 11:18:23 来源:新田县依法治县办
 
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大加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全面提高政府行政能力和管理水平。近日,新田县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新田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则》。
《规则》确定重大行政决策是指县政府作出的涉及本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专业性强,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决策事项。主要包括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重点专项规划,年度政府投资计划和财政收支预算方案及其执行情况;重大国有资产处置,重大建设项目与工程,特别是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100万元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和特殊建设项目用地政策;县政府重要机构的设立、撤并和职能调整、重大行政计划调整、重大地名的命名、重要的奖惩事项以及县政府名义举办的重大活动等11项内容。
《规则》对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作出了具体规定即:重大行政决策准备(提出建议—调查研究—论证评估—征求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提交(确定提交—准备材料—通知落实—审议决策—形成纪要)重大行政决策反馈,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同时对重要紧急情况下的重大行政决策也作了具体的规定。
《规则》同时规定了重大行政决策的监督。明确在重大行政决策监督中,一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报告制度;二要主动接受县委的领导,县人大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系统内部监督以及新闻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三要实行绩效评估;四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失误追究制度。
《规则》最后规定了本规则的有效期为四年。
该《规则》的出台,为完善和推进我县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起到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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