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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塘区关于2007年度干部学法考试的通知

2007-11-26 15:33:39 来源:
 
岳塘区关于2007年度干部学法考试的通知 岳依治字[2007]10号 各乡镇、街道、各驻区企业、区直机关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湖南省湘潭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潭市治字[2007]6号文件精神,经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07年度干部学法考试将于11月中下旬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区里成立年度考试考务组。 主任:傅愽华 副主任:楚静波 李大可 成员:傅强 许红 尹秋香 二、考试对象 1、国家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包括中央、省驻区单位); 2、企事业单位行政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中央、省驻区单位); 3、中、小学全体教师;医疗机构全体医护人员; 三、考试内容 以《湖南省“五五”普法2007读本》为考试内容范围。 四、考试时间 时间为11月25日上午9:00—11:00在湘纺小学。 五、考试方法与考场设置 1、实行集中开卷考试,考试时间为每场120分钟。 2、全区设湘纺小学主考场,乡镇、街道各设一个分考场。区直和驻区各单位的参考人员在湘纺小学主考场参加 考试, 由市、区办负责考务和监考。区直属学校的参考人员在本校集中参加考试;各乡镇、街道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设一个考场集中考试;各分考场各自负责考场考务工作,区依法治区办派一名工作人员负责监考。 3、命题、试卷 (1)全市干部学法考试试题由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命题。 (2)县处级干部的试卷由组考单位考务人员当场带入考场。 (3)由各单位自行组织的参考对象的试卷,于考试前一天到市依法治市办领取。 4、考场设置 每个考场安排两个监考人员。考场门上要标明考场号和应考人员序号,每张桌子的桌面左边角应贴有考号,所有应考人员必须携带《湖南省“五五”普法2007读本》和《“五五”普法合格证》、应考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 六、严格考场纪律 要严格执行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办《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切实履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职责的若干意见》中有关干部学法考试的规定要求和《湖南省干部年度学法考试(抽考)考场规则》,确保考试严肃认真、公平公正。所有考试必须设立考场,当场考试,当场收卷,不得分散答卷和相互传抄。为确保干部学法考试各项安排和要求的落实,促进干部学法考试的质量和效果,省依法治省办、市依法治市办将协调和安排有关部门对各考点进行巡考。凡发现违反有关规定和要求的,将责成采取措施纠正,情节和后果严重的,要责令重考,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 凡考试试题不符合省统一规定的,将认定为考试无效,均在全市、全省予以通报。 七、考试考核效果的应用 根据视为已将普法治理工作列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的要求,各单位组织考试的百分考核成绩,由各级绩效考核办列为各单位绩效考核评分的重要内容之一;个人考试成绩列为个人年终绩效考核的评分内容,同时由组织、人事部门列为考核干部任职应用的根据之一。今年是“五五”普法启动后关键之年,各单位组织普法统考的情况将作为2007年普法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岳塘法治网(http://www.hnfz.net/xt/yd/index.asp)公布2007年度学法考试的相关信息,各地各单位或个人均可上网查询。 岳塘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七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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