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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年度公职人员学法考试安排的通知

2006-11-20 15:33:39 来源:
 
关于2006年度公职人员 学法考试安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根据市依法治市办的统一安排部署,定于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对全县公职人员进行年度学法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1、全县县处级领导干部; 2、县直机关全体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工勤人员; 3、县属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 4、中小学全体教职员工、医疗机构全体医护人员; 5、县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6、乡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及村支两委和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 年内参加过省、市、县普法骨干培训班的人员,经县依法治县办公室审核认可,可以免考。 二、考试内容 《湖南省“五五”普法2006读本》。 三、考试办法 1、实行集中开卷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由市依法治市办组织考试,其他必考对象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 2、考试内容由省、市统一命题,试卷由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印制。 3、凡因故缺考或者考试未及格的人员,由县依法治县办统一组织补考,补考事项由县依法治县办另行通知。 四、考试时间、地点安排 1、县处级干部的学法考试由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统一监考,考试时间:11月27日(星期一)下午3:00—5:00,考试地点:县司法局四楼会议室。 2、县直机关干部职工的学法考试由依法治县办公室统一组织,集中考试。 考试时间:12月1日(星期五)下午3:00—5:00。 考试地点:星沙中学。 监 考: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人大法工委、县人事局、县政府法制办、依法治县办公室等单位安排干部。 3、乡镇的学法考试考务工作由乡镇具体负责。县委织组部、县委政法委、县人大法工委、县政府法制办、县人事局、依法治县办公室派人监考。考试时间分别安排如下:12月4日,暮云镇、跳马乡、黄兴镇、榔梨镇;12月5日,江背镇、干杉乡、黄花镇、春华镇;12月6日,金井镇,路口镇,高桥镇,双江镇;12月7日,福临镇、开慧乡、白沙乡、青山铺镇;12月8日,星沙镇、北山镇、安沙镇、果园镇。 县属中学、县属医院、国税所、地税分局、国土所、交管站、林业站、信用社、工商所、文化站、农技站、水管站、邮政支局、电信支局、乡镇中小学校、乡镇卫生院、村支两委和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等单位参考人员,纳入所在乡镇的组考范围,考试时间与所在乡镇干部同时进行。 4、全县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系统干警参加市政法委组织的统一考试,增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内容。考试时间另行安排。 长沙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6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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