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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县举行颁发人民陪审员任命书仪式

2009-07-06 11:54:12 来源:湖南法治
 
         7月3日上午,东安县人大常委会举行了颁发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任命书仪式,这标志着东安县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已圆满完成。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息东主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谋献为被任命的人民陪审员颁发任命证书并讲话,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参加了会议,院长谢开军做了重要讲话。
         李谋献主任首先向被任命为人民陪审员的同志表示祝贺。他在讲话中强调了在新的形势下,人民法院实行人民陪审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对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提出了要求。人民陪审员要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意识,勤奋学习,尽快熟悉掌握审判业务;要恪守法律职业道德,正确处理好各种关系,依法履行陪审职责。谢开军院长在讲话中指出,任命书不仅仅是一纸任命状,还是一份权利宣言,记载着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司法事务、实现宪法参政议政权利的重要内容;是一本史书,承载着我国司法民主化进程的厚重历史;是一张责任状,寄托着人们对于增强司法工作透明度,确保司法公正高效的殷切期望。并提出希望,人民陪审员们要时刻牢记人民的重托,努力学习,积极实践,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本着对法律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为实现司法公正与效率、为推进整个社会的民主法治进程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来自社会各界的24名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具有较高的政治法律素养和文化素质的人民陪审员,是县人民法院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的有关要求,经过推荐、审查、筛选、院长提请、人大任命等程序予以选出的,他们经培训后于10月1日正式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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