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五五”普法中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的实施方案
各乡(镇)依法治乡(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反邪教宣传教育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和省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依法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五五”普法中加强反邪教警示教育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落实“五五”普法规划过程中,将反邪教警示教育与普法教育有机结合,加大反邪教宣传教育的力度,使依法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通过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入人心,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中的促进作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和对象
主要内容:党和政府有关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方针政策;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实例。
主要对象:各级党政干部特别是科级以上的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各类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大中小学生;农民和城市居民;进城务工人员。
三、实施方式与途径
(一)纳入“五五”普法的整体工作部署。紧密结合“五五”普法的目标任务,切实将反邪教内容融入今、明两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活动,推进反邪教警示教育的深入开展。各地要用好省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办联合下发的《反邪教法制教育读本》及其配套材料,制定学习计划,抓好组织实施,使广大干部群众了解《读本》的主要内容,掌握主要精神,真正受到教育。
(二)对不同对象分类实施宣传教育。根据不同人员的特点和需求,因人施教,努力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要依托党校,加强防范处理邪教问题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对公务员要结合法制教育培训,把反邪教内容纳入学习考试的范围;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要积极引导他们了解防范处理邪教问题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加强内部管理;对中小学生要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特点进行教育,强化遵纪守法、拒绝邪教的意识;对农民和城市居民要通过农村、城市社区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氛围,把反邪教宣传和普法教育送到他们身边;对进城务工人员要结合技能培训等,增加反邪教知识的宣传教育。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已有的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和载体,积极开展反邪教宣传。乡(镇)要在各种文艺体育健身活动中,融入相关内容,倡导树立法制观念。切实加强宣传园地建设,充分发挥乡村、街道、社区宣传栏以及村民夜校的阵地作用,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反邪教信息和普法教育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各有关单位、各乡(镇)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反邪教内容作为普法宣传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部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时做好计划安排,增强积极性和主动性,探索有效方法。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积极作用。
(二)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各有关单位、各乡(镇)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坚持把反邪教警示教育和普法教育同部署、同考核、同检查,加强警示教育和普法教育相结合的制度建设,建立各级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与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协调配合的机制,推进反邪教斗争与普法宣传工作的共同深入开展。
(三)强化督查,务求实效。年内,省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办、市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将按照中央要求联合对各地利用《反邪教法制教育读本》进行普法宣传的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并解决问题。各相关单位、各乡(镇)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反邪教警示教育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桂阳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九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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