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职责
一、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委,关于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决定,在县委的领导下,组织领导、依法治县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指导乡镇场和县直各部门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工作,领导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三、召开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例会及相关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依法治县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任务,检查考核工作计划和工作任务的落实和完成情况,审议和决定对依法治县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奖励和对后进单位的通报批评。
四、研究确定提交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决定的重大问题和事项。
五、审查、确定并组织实施依法治县和法制宣传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六、检查、监督依法治县工作的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法制宣传及依法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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