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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联合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的

2006-05-08 15:33:39 来源:
 
各乡、镇、街妇联、司法所: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和“五五”普法规划的开局之年,是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第一年,是妇联系统的“法制宣传年”。为做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促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贯彻执行,推进两性和谐发展,雨湖区妇联、司法局决定,在2006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期间联合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学习宣传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线,以解决关系妇女切身利益的问题为着力点,强化责任意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促进男女平等和两性和谐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二、活动时间 2006年3月9日—3月15日。 三、活动主题 妇女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维护妇女权益。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 四、活动内容 1、要重点开展新《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发动社会各界开展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妇女学法、守法、护法的自觉性,引导妇女合理有序地反映诉求,依法维权。 2、宣传中共湖南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制定的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各项规定,特别要广泛宣传《湖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 3、宣传中央、省委关于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 4、宣传《湖南省廉政文化建设纲要》,推动廉政文化进社区、家庭、学校、企业和农村。 五、活动安排 雨湖区妇联、司法局、雨湖、城正和平政街道3月13日在雨湖一条街开展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3月14日中山街道妇联和司法所在白石广场开展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3月10日广场街道妇联和司法所在江麓广场开展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3月15日云塘街道妇联和司法所在韶山中路开展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其它乡、镇、街道就近参加上述单位所开展的活动。 六、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街妇联、司法所要高度重视,把开展妇女维权周活动作为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来抓,作为贯彻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一件大事来抓,作为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维权能力的具体行动来抓,切实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精心部署、认真组织,确保活动扎实开展、抓出成效。 2、加强合作,形成合力。各乡、镇、街妇联和司法所要加强沟通,增强协作意识,维权周活动由妇联组织和司法所联合开展,妇联组织要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支持,调动专家、志愿者等社会各方面力量关注和参与,保障维权周活动正常开展。各乡镇街司法所要发挥优势,整合资源,组织法律援助律师、社会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助理员和人民调解员基层骨干力量,积极参与维权周活动,为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3、强化措施,增强实效。各乡镇街妇联、司法所要加强协调力度,重点解决一批侵害妇女权益的典型性、普通性问题,做好维护妇女权益的工作,促进家庭、社会稳定。 各乡、镇、街妇联和司法所于2006年3月底前,将维权周活动资料分别报送区妇联和区司法局。 雨 湖 区 妇 联 雨湖区司法局 200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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