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金融风险 服务率先发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简报
应对金融风险 服务率先发展
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简报
第1期
长沙市司法局编 2009年2月23日
目 录:
●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动员部署开展“应对金融风险,服务率先发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
● 区县(市)司法局和局直属单位代表分别就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作表态发言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动员部署开展“应对金融风险,服务率先发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
2月23日,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暨“应对金融风险,服务率先发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动员会议在市司法局召开。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湘涛同志亲临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政协副主席龙建强同志、市政府副秘书长余冬阳同志出席。市司法局局长邢之国同志对深入有效开展“应对金融风险,服务率先发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作了具体部署。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湘涛同志充分肯定了2008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并从经济发展形势、矛盾纠纷态势等方面全面、深刻地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形势,对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张湘涛书记强调指出,2009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以开展“应对金融风险,服务率先发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为主线,突出服务“两型”社会、服务重点工程、服务市场主体、服务新农村建设,着力保持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突出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深化“三调联动”,引导人民调解工作向医院、市场等矛盾集中多发行业延伸。积极组织开展“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十佳精品案例评选活动,创造工作经验,打造工作品牌。要积极拓展调解范围,积极参与土地承包、环境保护、物业管理等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的调解。切实增强调解公信,提高矛盾纠纷的调解率、调解成功率、调解协议的履行率,吸引群众更多地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要有效提升调解能力。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职责、任务,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要突出深化法律服务。要服务经济发展。着眼于加强宏观调控,扩大内需,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扩大对外开放,提高企业防范风险能力,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做好服务。要以人民群众最期盼、最迫切、最急需解决的问题为切入点、着力点,努力为解决就业、就学、就医、社保等问题提供及时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要促进公平正义。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平等享有、平等保护、平等参与、平等选择、平等竞争、平等发展的新期待。要突出推进法制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宣传有关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等法治实践活动;突出普法重点对象,切实抓好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的教育,促进全民普法深入开展。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法律服务者在依法办理有关法律事务中,要向当事人宣传法律知识,促使人们自觉养成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习惯。要积极推进理念创新、机制创新、载体创新、方式方法创新和评估体系创新,进一步增加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突出抓好监管改造。要将安全稳定摆在首位,切实加强监所内部规范管理,健全安全稳定长效机制,狠抓工作督查落实,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全力确保监所持续安全稳定。要以改造人为中心,把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管工作的首要标准,切实加强教育改造工作,绝不允许监所内“交叉感染”。要切实落实刑释解教人员职业技能培训与就业指导服务工作,引导他们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或创业,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应保尽保。不断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提高教育改造质量,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促进社会和谐。发挥工读学校矫治作用,最大限度地转化问题青少年。
市司法局局长邢之国同志要求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认清形势、明确职责,切实把思想认识和工作重点统一到“应对金融风险,服务率先发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上来。
邢之国局长强调,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的重点是服务经济发展、服务依法决策、服务基层群众、服务社会稳定四个方面。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要围绕重点,精心组织,迅速召开专门会议,把全市司法行政干警特别是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的思想认识真正统一到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以及市局对活动的各项要求上来,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各区县(市)司法局以及局直属各单位要结合活动的四大服务内容,13个子活动和市局制定下发的7个具体实施方案,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加快研究制订具体的、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活动载体,丰富服务形式,创造性地开展。要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通过多种宣传形式、手段,向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宣传,进一步扩大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的社会影响。要狠抓督促指导,强化落实效果,确保活动有效扎实平衡开展。
邢之国局长指出,在开展好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的同时,要统筹兼顾,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发展。要着力发挥三调联动、人民调解的优势,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预警、排查、调处机制,切实提高对热点、敏感问题的预知、判断和预防能力。认真抓好人民调解进医院、进企业、进社区(村)、进学校的相关工作。重点加强对内五区和高开区所属乡镇、村以及城乡结合部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进一步加强调解网络和队伍建设,充实专职调解员队伍。要着力提升法律服务质效。特别是市148要充分发挥优势,密切关注经济形势发展变化带来的社会矛盾纠纷新特点,及时向各职能部门反馈相关情况。要引导广大法律服务从业人员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依法履行职责,自觉维护社会稳定。要着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突出抓好重点内容和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制定完善法治长沙创建方案,稳步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区(市)、法治街乡(社区)创建活动。要着力强化监管改造和教育矫治工作。把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管改造工作的首要标准,切实提高罪犯、劳教人员的综合素质。对罪犯、劳教人员在出监所前要进行重新犯罪可能性评估,并通报有关部门,对重点人员专人接送,做到“无缝对接”;坚决落实有关安全稳定措施,确保公正文明执法,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努力实现“四无”目标。
区县(市)司法局和局直属单位代表分别就开展
专项法律服务活动作表态发言
长沙县政协副主席、县司法局局长黄粱同志表示,长沙县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迅速行动,严密组织,切实推进专项法律服务活动深入开展。一是迅速向县委、县政府以及县委政法委作好汇报,争取县委、县政府以及政法委的高度重视与支持,为开展好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奠定良好的基础。二是以市局专项法律服务活动总方案为指导,切合长沙县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更具体、更详尽、更有操作性的方案。三是广泛动员部署。迅速召开有一定规模和规格的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动员会,统一思想认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进行广泛的宣传,营造活动氛围。四是将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项法律服活动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实行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负全责,科室负责人负具体责任的领导责任制,确保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取得有效成果。
长沙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郭灿霞同志表示,将切实发挥法律援
助职能优势,切实服务党委、政府大局,确保专项法律服务活动扎实有效开展。一是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组织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优质高效地为党委政府分忧解难,为贫弱大众提供援助。二是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优势,化解金融风险引发的不安定因素,服务城市建设,服务农村改革,参与涉法信访和领导接访,办好政府交办的群体性案件。逐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确保应援尽援。重点为老弱病残特别是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低保户等特殊群体提供法律帮助。三是采取有力措施,健全法律援助组织网络,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加大法律援助办案力度,完善法律援助工作体系,扩大法律援助对外宣传,夯实法律援助基层基础,增强人员经费投入,加强检查指导督促,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确保完成全市办理法律援助事项9000件,法律援助案件2000件,案件合格率达到100%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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