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动论坛      您还没有登录 或 注册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上稿统计| 专项活动情况统计 |
您现在的位置:湖南法治>> 郴州>> 汝城>>正文内容

汝城县2009年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方案

2009-05-22 15:23:36 来源:汝城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汝城县2009年农村法制

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县直各单位:

现将《汝城县2009年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汝城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

                                                    2009年5月10日

汝城县2009年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和郴治市办[20091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特制定我县2009年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积极应对金融危机,促进农村改革发展”。

二、宣传内容

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适应农村地区对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的现实需求,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重点宣传以下八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深入宣传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近年来党和国家关于“三农”问题的系列方针政策;二是深入宣传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三是深入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四是深入宣传安全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五是深入宣传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六是深入宣传其它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七是深入宣传农村依法治理,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八是深入宣传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

三、活动安排

1、本届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时间为20095月上旬至6月上旬,为期一个月,在集中宣传活动结束后,相关工作可以延续到年底。

2、组织村支两委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培训基本教材为全省五五普法2009年读本、《农民普法简明读本》和市依治办编写的《普法历书》。

3、充分发挥专、兼职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队伍的作用,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发挥专职法制宣传员、人民调解员、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农村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骨干作用。二是在村支两委干部、老党员、离退休干部、教师、农村知识青年、复员退伍军人中,培养一批法律明白人,加强法律知识培训,使之成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主力军。三是要发挥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法律工作者的作用,组织农村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深入农村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

4结合开展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应对金融风险,促进富民强县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员深入乡村,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化解各种矛盾纠纷。

5、组织乡镇、村组干部上好一堂法制辅导课,组织村民上好一堂法制宣传课等活动,让法律四到家真正落到实处。

6、要用横幅、标语、宣传车、宣传栏等形式在农村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区进行法制宣传,形成集中宣传声势。

76月上旬,市依治办将牵头组织宣传、农办、民政、农业等部门对我县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请各乡(镇)及相关部门收集整理有关资料,积极做好迎检准备。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今年全县返乡农民工大量增加,针对农村就业压力增大带来系列社会经济问题的严峻形势,各乡(镇)、县直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抓好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本次活动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统筹安排人员、经费,为活动顺利进行、取得实效提供必要的保障。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各乡(镇)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开展本次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并切实抓好对活动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各项工作。要把本次活动与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应对金融风险,促进富民强县”专项法律服务活动集中行动月紧密结合起来,特别是要与农村地区的专题法律宣讲活动结合起来,组织法律宣讲团深入乡村为村干部和农民讲课。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认真完成本次宣传活动各项工作任务,力求活动有声势、有内涵、有实效。各乡(镇)依治办制定的活动实施方案要及时报县依治办。

(三)各司其责,通力合作

在本次活动中,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党委宣传部门要组织协调新闻媒体搞好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司法行政部门要集中力量开展好“应对金融风险,促进富民强县”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切实抓好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各项工作,积极维护稳定、增进和谐;农办、公安、民政、农业、信访、国土、妇联等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切实完成所承担的相关职责,印发与本部门相关法律的法规宣传资料,积极参与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乡(镇)依治办要加强组织、指导、协调、检查、督促,保障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四)认真总结,推广经验

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要注意发现和培育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典型,及时加以总结和推广,引导和推动主题活动的深入开展。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年度普法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宣传月活动结束后,请各乡(镇)依治办及时将本次宣传月工作总结上报县依治办,县直相关单位法制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情况要及时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县依治办。

汝城县依治办电子邮箱: rcpf3773@163.com

       

 

                     汝城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                         

                                                 二○○九年五月十日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观后心情
感动 同情 无聊 愤怒 搞笑 难过 高兴 飘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