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全省公职人员积极参加“全国公务员学法用法征文”活动的通知
市州依法治市(州)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和中央在湘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五五”普法规划和中组部、中宣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精神,扎实推进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全国普法办《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公务员学法用法征文”活动的通知》(普法办[2009]11号)的部署,结合我省普法工作实际,现就组织全省公职人员积极参加“全国公务员学法用法征文”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要求,通过征文活动,努力增强广大公务员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水平,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实现省委提出的“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就业、强基础”的总体要求,加快依法治省和富民强省进程,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活动内容
各地、各部门和行业通过组织广大公职人员深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围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以及公正司法、严格执法水平,从个人的角度记述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或本人在学法用法具体实践中的特色经历、经验与教训、感受和体会,宣传和彰显法治在推进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推进各项事业改革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此外,结合我省实际,还可以选择如下内容作为征文主题:1、运用法律手段应对金融危机,促进富民强省;2、纪念“依法治国”入宪十周年;3、贯彻实施《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积极建设法治政府;4、推进地区、部门、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5、对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的思考等。
三、组织机构
本次征文活动的主办单位是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承办单位是司法部法制宣传司、法制日报社;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组成活动组委会及办公室,组织开展全国征文活动。省依法治省办负责组织本省区参加此次征文活动,做好我省征文活动的组织协调和评审推荐工作。
四、征文对象
全省国家公务员以及其他国家公职人员均可参加本次征文活动。各级领导干部应率先垂范,带头参与。
五、日程安排
全国公务员学法用法征文活动从2009年4月中旬开始至2009年10月20日结束,历时6个月。邮件以邮戳时间为准。
1、4月中旬,全国普法办下发通知进行部署,并在法制日报和中国普法网刊登启事,正式启动征文活动。4月下旬,省依法治省办下发通知布置有关具体工作。
2、5月上旬至9月下旬,全省公职人员撰写征文,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初评,逐级推荐优秀文章报送省依法治省办。我省征文报送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9月25日(邮寄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超过这一期限的请以个人投稿方式参加全国评选。
3、10月20日前,省依法治省办组织专家对省内征文进行评审,择优推荐30篇以上文章参加全国征文评选。10月20日后,全国活动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全国参赛征文进行评审,确定并公布获奖文章名单和活动组织奖名单,并给一、二、三等奖获奖者颁发奖金和证书(优秀奖只颁发证书)。省依法治省办也将组织进行相应的评奖活动。
4、征文评选活动结束以后,《法制日报》组织若干专版,集中选登部分全国优秀获奖作品。省依法治省办也将精选部分省内优秀文章在《湖南日报》“法治湖南”专刊、《湖南依法治省》杂志和《湖南法治》网站刊载,并向其它媒体刊物推介。
六、相关要求
1、征文文体不限,可以是论文、散文、小说、故事等(诗歌除外),语言精炼,字数控制在2000字左右,
2、内容要求有理有据、言之有物、真实感人,避免空洞说教、泛泛而谈。
3、各市州依法治市(州)办、省直和中央在湘各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本地区或本部门、本行业征文活动的宣传发动和初评推荐等工作,有条件的可相应组织评奖活动。各市州应将活动部署到各市直单位和各县市区。
4、各地、各部门经初评后分别向省依法治省办推荐文章参加全省的评选,各市州推荐文章数量为:所辖县市区的数量加3(如长沙,县市区9个,加3,应报 12 篇),原则上各县市区1篇、市级3篇;省直和中央在湘单位均各推荐3篇参选征文。推荐时应填报推荐表,报送书面文稿一式三份(邮寄或送达),并提交电子文档(发电子邮件)一份。
5、接此通知后,希望各地、各单位予以重视,及时研究部署,认真组织,强化领导和责任。要把本次征文与当前各地、各部门普法工作特别是干部年度学法用法工作结合起来,确保征文活动顺利完成,使其成为今年全省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新亮点。
6、除单位组织推荐外,公务员均可以个人身份向全国征文活动组委会投稿。个人投稿一律采用邮寄方式,并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身份证号码,在信封上要标明“征文”字样。个人投稿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甲1号《法制日报》社政文部收,邮编:100102。
7、征文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全国获奖作品将统一编辑出版,省内获奖作品也将编辑成册,作为内部资料使用。
联系方式:
1、司法部法制宣传司行业和部门工作指导处
刘汉银 010—65205809 65205869
2、法制日报社政文部 吴坤
010—84772950 电子信箱:wukun2115@126.com
3、省依法治省办 罗雪梅、侯映宇
0731-4586183 电子信箱:muwen1977@163.com
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5号省司法厅,邮编:410011
附:全国公务员学法用法征文推荐表
湖南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
全国公务员学法用法征文推荐表
|
|||||
|
作者 姓名
|
|
工作
单位
|
|
职务
|
|
|
电话
|
|
手机
|
|
E-mail
|
|
|
通讯 地址
|
|
邮编
|
|
||
|
征文 标题
|
|
||||
|
工作单位
推荐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
市州
部门
初评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
省办 评审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上一篇:学习科学发展观 举行知识抢答赛[ 05-06 ]下一篇:公安部长批示官员女儿冒名上大学案 涉案者已被控制[ 05-11 ]
- 推荐文章
Copyright © 2003-2010 hnfz.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湖南法治 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湖南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5号。 联系电话:0731-4586444,4586020 E_Mail:hnfz2003@163.com
本网首席法律顾问:黄辉明 湘ICP备05002754号
主办单位:湖南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5号。 联系电话:0731-4586444,4586020 E_Mail:hnfz2003@163.com
本网首席法律顾问:黄辉明 湘ICP备05002754号










